新世纪优选分红基金关于赎回业务的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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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1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我公司2005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和"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在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中,每个账户赎回的最低份额更正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其在某一个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更正为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特此公告。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