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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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 21:27 证券时报 | |||||||||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日生效。截止2005年12月2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26,945,240.57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5年12月2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5年12月26日 2、除息日:2005年12月27日 3、红利发放日:2005年12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2005年12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12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招商证券、西南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世纪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方证券、中原证券、东吴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湘财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