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2: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12月1日生效。截止2005年12月19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23,334,372.15元。根据《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5年12月19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5年12月23日 2、除息日:2005年12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5年12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12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本基金在保本期内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2、权益登记日以前(含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前(含权益登记日当天)赎回的基金份额将不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 2、基金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华夏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广东证券、<>长江证券、金信证券、上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财富证券、中信证券、国海证券、国都证券、北京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西北证券、江南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通证券。其中汉唐证券、闽发证券已于2005年1月27日起暂停办理基金申购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