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预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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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9:33 证券时报 | |||||||||
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3年7月15日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五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拟以截至2005年12月14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向宝康消费品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0元,最终实施的分红方案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5年12月19日 2、红利分配日:2005年12月20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现金红利将按2005年12月1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份数。 4、分红实施方案公告日:2005年12月2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人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12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人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5年12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12月2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本基金向投资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5年12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在相应的销售网点进行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人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4、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人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七、咨询办法 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47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代理销售本基金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5日 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7月15日,成立以来本基金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第四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为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截止2005年12月14日,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为:1.1341元,本次分红除息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241元。 本基金已于2005年12月14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预告》(2005年12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021-38784747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