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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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7:03 证券时报 |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5年12月16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0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3]11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5日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