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优选分红基金关于开放赎回业务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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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6:0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5年12月15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本基金简称:世纪分红;基金代码:前端519087,后端519088)。 一、销售机构:
1、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原华夏证券)、新时代证券、恒泰证券、齐鲁证券、华安证券、国信证券、西南证券、华西证券、天同证券、山西证券、联合证券、长城证券等代销机构和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2、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证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证所网站),可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从事自营或代理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办理业务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二、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特此公告。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