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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景气行业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09:31 证券时报

  2005年12月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

  日期: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中融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3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4]28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29日正式生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10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于2005年11月25日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复核。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5、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8、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9、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10、电话:(0755)82904140

  11、传真:(0755)82904048

  12、联系人:周光林、杨蔓

  13、股权结构:

  14、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治理层面: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控制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督察长。督察长是合规控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代表。

  公司管理层面:公司设总经理,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分管投资、运营、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还在管理层设立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三个业务委员会行使相应职能。

  公司部门设置:研究部、投资部、交易部、运营部、信息技术部、市场营销部、渠道管理部、产品开发部、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可以在异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区域销售中心等分支机构。

  15、员工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共有员工49人,其中博士7人,占14%;硕士23人,占47%;本科14人,占29%;大专5人,占10%。直接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人员均具有3年以上证券业从业经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施洪祥先生,董事长,中国籍,工学学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投华靖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金融投资部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电力事业部副主任、处长,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水电项目部处长、副处长,水电部基建司干部。

  祝要斌先生,董事,中国籍,硕士,现任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投金融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处长,国融资产管理公司部门经理,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项目一部副处长,青海西宁特钢公司助理工程师。

  洪树坚先生,董事,中国香港籍,企业管理硕士,现任瑞士银行(香港)环球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区主管。曾任瑞士银行(香港)私人银行产品策划区域主管,渣打银行(香港)私人银行全球市场及分销主管,列知顿士登银行亚洲区业务代表,花旗(香港)银行助理副总裁。

  赵辛哲先生,董事,中国台湾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UBS瑞银资产管理公司瑞银投资信托(台湾)公司董事长。曾任瑞士银行台北分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西太平洋银行台北分行协理、经理。

  洪崎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博士,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曾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北京管理部行长,交通银行北海支行行长,中国人民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任科员。

  崔利国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博士,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印刷集团制版厂法律顾问。

  李子仪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退休。曾任美国邓白氏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市场及销售总监,美国威士国际组织高级经理、驻中国首席代表、項目总监。

  (2)监事会成员

  叶锦华先生,监事长,中国香港籍,学士,现任瑞银集团环球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及亚太区财务总监。曾任瑞银集团投资银行财务部执行董事、董事、财务总监、副董事、财务部主管、助理会计主任等。

  纪卓才先生,监事,中国籍,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副主任,国投中型水电公司副总经理,国农实业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国家农业投资公司财务部副主任、项目二部副主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部主任,北京市计委财金处副处长。

  苏光先生,监事,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室主任。曾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等。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万朝领先生,总经理,中国籍,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证券分析师、研究策划中心总经理兼收购兼并部总经理、总裁办主任、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人事处处长、行长办公室主任,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科长、副处长、中共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副科长、广东省青年社会科学者协会副秘书长。

  董日成先生,副总经理,中国香港籍,英国sheffield大学学士,香港会计师资格(CPA),资深会计师资格(ACCA会员)。1988年至1990年任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会计部主管;1990年至1995年任美国国际集团(亚洲)投资公司亚太地区财务暨营运部经理;1995年至2001年先后任美林集团――美林资产管理(香港)公司、美林投资经理人(亚洲)公司亚太地区财务暨营运副总裁、亚太地区营运部董事;2001年起就职于UBS AG,先后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暨另类投资业务亚洲区营运主管、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台湾)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彬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1年11月就职于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1991年11月至1996年11月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处任职;1996年11月至2004年8月先后任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年8月起任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产管理部经理。

  苏日庆先生,督察长,中国籍,理工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资深项目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处长,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经理,国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投资部经理,湖北金源水电投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国能中型水电公司项目部经理、经营部经理、计财部副经理,水电部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马志新先生,工学学士,10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曾任广西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国信证券公司投资研究中心、投资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特级研究员、投资经理。2003年11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4月起任中融景气行业基金估值经理,2004年10月起任中融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邢修元先生,投资部总监,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①代均强先生:研究部总监

  ②杨俊先生:交易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③汪小平先生:融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④马志新先生:中融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成立时间: 1992 年 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82.17亿元人民币

  电话:(010)68560675

  联系人:张建春

  (二)主要人员情况

  王明权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副行长、武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交通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副董事长、交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

  郭友先生,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储备业务中心外汇交易部主任,中国投资公司(新加坡)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陈昌宏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曾任中共中央联络部干部,四川光大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2004年8月至今,任中国光大银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5年9月30日,我行共托管中融融华债券型基金、巨田基础行业基金、中融景气行业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基金(LOF)共7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96.85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160000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电话:(0755)82904140、82904124

  联系人:杨蔓、曹丽丽

  网址: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电话:(010)68098317

  传真:(010)68560314

  联系人:刘静

  网上银行:www.cebbank.com

  (2)兴业银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传真:0591-83317786

  联系人:陈丹

  网上银行:www.cib.com.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韩星宇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8008108868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021)962503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网址:www.sw2000.com.cn

  (11)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客户服务电话:(010)68431166-8002

  电话:(010)68431166-8009

  传真:(010)88018657

  联系人:白源

  网址:www.bjzq.com.cn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咨询电话:(021)68823685

  联系人:刘晨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4楼

  法定代表人: 管荣升

  咨询电话:(0791)6289771

  联系人:万齐志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咨询电话:(021)68865020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咨询电话:(025)84457777-721/882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张雪瑾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160000

  传真:(0755)82912534

  联系电话:(0755)82904106

  联系人:冯伟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宋萍萍

  联系人:宋萍萍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1-12室及15层 1-3室、12室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罗国基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中融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积极投资、追求适度风险收益”,即采取积极混合型投资策略,把握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财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股票和债券的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其中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上述投资比例从其规定。

  本基金所称景气行业,是指预期行业平均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的行业,包括政策景气行业和经济景气行业。前者是指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引起的预期看涨的行业,后者是指由经济与行业周期变化、产业结构升级引起的预期看涨的行业。

  本基金所称行业先锋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盈利稳定成长、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的绩优股票,包括先锋价值股和先锋成长股。

  先锋价值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预期股息回报率较高、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股票;先锋成长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具有良好的盈利成长性和合理市盈率的股票。

  先锋价值股票的选取标准是:(1)行业显著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2)行业地位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不小于行业平均值;(3)市场地位标准,即按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和换手率综合排名前列的股票;(4)根据预期股息回报率和1/预期动态市盈率排名综合评分,选取公司基本面好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股票。

  先锋成长股票的选取标准是:(1)行业显著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2)行业地位标准:主营收入不小于行业平均值;(3)市场地位标准:按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和换手率综合排名前列的股票;(4)根据主营利润预期增长率、经营性净现金预期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增长率排名综合评分,选取公司基本面好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股票。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策略,通过研判行业景气状况、行业经济变化前景、股票市场未来走势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变动趋势、以及利率预期和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在有效控制系统风险的基础上,贯彻实施以下投资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除现金资产外,本基金所涉及的类别资产配置,主要是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组合与债券投资组合的投资配置。

  本基金具有积极型股票—债券混合基金特征,其中,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的基准配置比例分别为75%、20%和5%,但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两大类盈利性资产可依据市场风险收益状态进行调整,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即:在基准比例基础上,运用优化型动态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调整股票与固定收益证券两类资产配置比例,以便在保障固定收益证券组合产生的稳定收益的同时,灵活地根据股票市场变动趋势,适时跟踪调整股票投资比例,在牛市时增持股票,熊市减持股票,获得风险有效控制下的收益最大化。

  2、股票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市场系统风险的基础上,遵循行业优化配置和行业内部股票优化配置相结合的投资策略。以行业和个股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为核心,遵循合理估值或相对低估值原则建构股票组合。依据持续的行业和个股投资价值评分结果调整行业与个股的配置权重,在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集中投资于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景气行业先锋股票。

  (1)在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景气周期监测的基础上,从经济周期因素评估、行业政策因素评估、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因素评估和行业基本面指标评估四个方面遴选景气行业并展开行业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投资组合中的不同行业股票的权重,把握行业轮换投资机会。

  (2)通过公司基本面的深度研究和市场面的权衡比较,在运用主业显著标准、行业地位标准和市场地位标准确定有行业代表性的股票初选库后,综合评价公司经营素质、未来盈利增长前景及盈利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根据成长性和价值性指标遴选出行业先锋股票备选库。在此备选库的基础上,以未来两年的预期动态市盈率为主要定量参考指标,结合公司基本面、行业内竞争地位和独特性、股票流动性和股票市场运行特点,给出各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价值排序评价。最后,依据相应的投资价值排序评价确定行业内股票配置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利率预期、收益曲线变动趋势研判,在有效控制系统风险的基础上,贯彻实施以下具体投资策略:(1)在收益曲线变动趋势研判和估值分析的基础上,债券投资遵循合理价值或低估值原则建构组合,并以久期管理为中心,采取利率预期互换策略、收益差互换策略、定息与浮息债互换策略调整组合配置结构;(2)根据债券组合头寸,利用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利率差异和市场短期失衡现象,合理进行无风险或低风险套利,最大化短期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3)根据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本基金投资权证的具体比例。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经济形势、利率变化趋势以及行业与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

  2、投资决策与操作程序

  根据投资管理原则,本基金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与操作流程控制包括投资研究流程、投资对象备选库的确定、资产配置与重大投资项目提案的形成、投资决议的形成与执行程序、投资组合跟踪与反馈以及核对与监督过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对宏观经济形势、利率走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重大决策。

  (2)研究部根据自身研究成果,出具宏观经济分析、投资策略、债券分析、行业分析和上市公司研究等各类报告和投资建议,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3)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研究部提供的投资建议、其它信息渠道和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构建投资组合。

  (4)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绩效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5)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合理的调整。

  3、权证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

  (1)本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的权证投资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各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必须在相应的授权范围内操作。超出基金经理授权范围的投资决策,必须分别经投资部总监、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才能执行。

  (2)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管理交易程序中,设置有关权证投资交易阀值,确保基金的权证投资符合各项比例限制和授权制度。

  (3)原则上,各相关基金不得投资沪深300成份股以外的公司发行的权证和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权证产品。投资于该限制之外的权证,必须报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

  (4)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证投资比例要求、投资权限等。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权证投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6)借鉴国际通用的权证风险管理方法,评估权证及其组合风险,并与标的股票合并风险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5%×同业存款利率+20%×中信全债指数+75%×中信标普300指数

  中信标普300指数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共同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指数,由深沪股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组成,其样本股票经过了流动性和财务稳健性的审慎检查,能较全面地描述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自发布之后中信标普300 指数在延续原中信指数点位和沿用其指数代码的基础上取代原来的中信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取积极型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具有适度风险回报特征,其风险收益高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股票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债均为可计入国债投资比例的政策性金融债。

  (五)债券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中融景气行业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

  本条第1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2)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4)基金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2、赎回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2)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3)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比例为赎回费用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4)基金赎回费用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3、转换费

  (1)投资人进行基金转换时,将收取基金转换费,转换费率为0.3%。每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个自然年度内可免费转换2次,超过2次,从第3次开始每次转换需按照转出金额的0.3%收取基金转换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低上述收费方式和收费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本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时,不收取认(申)购费补差费用。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本基金时,将按照转出金额的0.5%向投资人收取认(申)购费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基金赎回时,将按照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中规定的赎回费率向投资人收取赎回费。

  (5)基金转换公式及其计算

  转出金额=基金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认(申)购费补差费=转出金额×认(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认(申)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费率限额内酌情降低申购和赎回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提高费率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费率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5年6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5年6月)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根据我公司公告,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中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武铁锁”变更为“施洪祥”,网址由“www.zrfund.com”变更为“www.ubssdic.com”。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规范了一些专有名词的称谓:“基金销售代理人”改为“代销机构”。

  4、“二、释义”部分,根据我公司公告,修改了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销售机构中的本基金管理人的名称。

  5、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基金管理人概况中,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此外还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英文名称。

  (2)基金管理人概况中的股权结构进行了更新。

  更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变更事宜已公告。

  (3)由于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了较大程度的调整,因此这部分内容更新了新任职的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4)更新了基金经理的情况介绍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5)更新了内部组织结构和员工基本情况。

  (6)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中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中的监察稽核的内容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6、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的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

  7、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销机构,上述代销机构的增加事宜已公告。并且对直销机构、注册登记人、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代销机构的概况也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原销售机构的联系电话、联系人略有变动,请仔细阅读相关章节。

  8、增加了“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这一章节的内容,简要概述了本基金的基本募集情况以及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9、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中,

  (1)更新了直销机构、网上交易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2)在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中的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与通知中,将“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注册登记人应在T日后1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有效性进行确认。”修改为“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人应在T日后1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有效性进行确认。”

  (3)在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中,删除“每周至少有一天应为基金的开放日。”

  10、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同时更新了以下内容:

  (1)投资方向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增加了权证的内容。

  (2)投资策略中,增加权证投资策略的内容。

  (3)投资决策与操作程序中,研究策划部修改为研究部,风险控制委员会修改为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时增加了权证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

  (4)业绩比较基准的具体表述进行了调整。

  (5)在投资限制中的组合限制,增加了权证投资的限制内容,具体表述为:

  ①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②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③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10%;

  (6)“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3、4条规定的比例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修改为“因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3、4、7、8、9条规定的比例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7)增加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的内容。

  11、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增加了对权证投资的估值方法。增加:“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证或者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证,例如权证发行至上市日之间、权证停牌日等情况,可应用B-S模型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同时将“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即使存在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1)—(7)项规定的方法为基金资产进行了估值,仍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修改为“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即使存在上述情况,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1)—(8)项规定的方法为基金资产进行了估值,仍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此外,特殊情形的处理中,将“基金管理人按(四)估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按(四)估值方法的第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13、在“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将原来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修改为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

  14、在“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中将“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清算小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公告”修改为“基金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清算小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公告”。

  15、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基金管理人的资料进行了更新。

  16、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1)更新了各项服务内容中涉及到的基金管理人的网址、基金管理人名称、电子邮箱等内容。

  (2)客户服务中心中,“呼叫中心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的人工服务”修改为“客户服务中心提供每周一-周五(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00的人工服务”。

  17、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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