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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系列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03: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2005年第2号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8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3]96号文件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基金。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基金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设立并存续,三只基金在基金财产管理、基金交易及交易席位、基金估值、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出、基金终止等方面具有独立性。三只基金通过基金间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二)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8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3]96号文件批准发起设立。

  (三)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四)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五)本摘要根据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八)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10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英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

  传真:(0755)25987356

  联系人:刘焕喜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徐英女士,董事长,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燕山石化总厂研究院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讲师,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Babson学院,获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

  竺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工经系投资专业。曾任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讲师,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经理,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华栋先生,董事、总经理,1975年毕业于台湾辅仁大学经济系(BA),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田纳西大学企业管理硕士(MBA)学位。1990年到1998年担任景泰资产管理亚洲公司(LGTAssetManagementAsiaLtd.)首席代表及亚洲区董事,曾参与亚洲区有关基金及股票投资市场管理等决策事宜。1998年景顺集团(INVESCO)并购原景泰集团(LGTAssetMangement),即担任景顺集团亚洲区董事兼台湾区总经理。

  童赠银先生,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曾任民生银行监事会监事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会计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副部级),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副部级)。1995年9月调任中国民生银行第一任行长。现已离休。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大学文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S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获文学学士,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Co.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海洲先生,监事,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任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工程管理部经理。

  Mr.DeanChisholm,监事,毕业于LondonSchoolofEconomic,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英格兰暨威尔斯特许会计师机构(InstituteofCharteredAccountantsinEnglandandWales)所颁发的英国特许会计师执照。现为景顺集团亚太区运营部总监。曾任职于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运营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英国及香港核数师。现在出任HongKongSecuritiesIndustryGroup主席及OmgeoHongKongAdvisoryBoard的联席主席。

  吴建军先生,监事,1989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运营部总监。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岑伟昌先生,副总经理,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18年亚太地区投资管理经验,曾任亚洲策略投资管理公司(ASIM)合伙人兼投资总监,协助英国巴克莱银行集团在香港成立其亚洲投资支部巴克莱德胜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及高级基金经理,东南亚投资团队主管,管理资产超过20亿美元。曾任富达国际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和安达信(香港)公司管理资讯顾问部顾问。2004年11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总监。2005年5月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总监。

  初伟斌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具有9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任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监。2005年5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监。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1989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运营部总监。2005年5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运营部总监。

  4、督察长

  刘焕喜先生,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华中农大经贸学院投资与金融系,获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长城证券行政部副总经理等职。

  5、本系列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系列基金下设三个基金,由基金经理小组负责本系列基金的投资管理,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1)杨兵兵女士,获武汉大学金融保险系经济学学士、硕士,1994年进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0月加入大鹏证券综合研究所,2000年底担任综合研究所传统产业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部股票研究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毛从容女士,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拥有8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1997年进入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工作,2000年7月加入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负责宏观和债券研究并担任研究所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部研究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组成。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叁亿玖仟零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叁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秦立儒(托管部门原总经理唐棣华女士已于2005年4月21日调任其他岗位,目前由秦立儒任托管部门负责人)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英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话:(0755)82370388-283

  传真:(0755)25987239

  联系人:邵媛媛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导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周林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汪小苗

  网址:www.sdb.com.cn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44211

  联系人:陈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网址:www.cc168.com.cn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客户服务中心:(021)962505

  网站:www.sw2000.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户服务中心: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站:www.newone.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网站:www.xyzq.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站:www.gtja.com

  (1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系列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英

  电话:(0755)82370388-283

  传真:(0755)25987239

  联系人:邵媛媛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24号东海中心17层

  负责人:田予

  电话:(010)65155566

  传真:(010)65263519

  经办律师:贺宝银、徐志浩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人代表:KentWatson

  经办注册会计师:牟磊、陈玲

  联系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系列基金的投资目标是:运用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并可持续的资本增值。各基金投资目标如下:

  1、优选股票基金利用“景顺长城股票数据库”对股票进行精密和系统的分析,构建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组合,力求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的资本增值。

  2、货币市场基金在保持本金的高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基准的投资回报。

  3、动力平衡基金以获取高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2倍的回报为目标,注重通过动态的资产配置以达到当期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的兼顾,争取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系列基金下设的优选股票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范围包括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A股;债券投资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等。

  本系列基金下设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3、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

  4、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系列基金下优选股票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均有债券和股票资产,但是配置比例显著不同:

  *百分比为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优选股票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的股票选择及组合构建

  (1)投资流程

  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过程中,这两只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着重选择基本面良好或价值被过分低估的股票。同时,也会结合“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即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金融货币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产行业运行景气状况及政策分析,做出产行业偏好选择,进而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和政策分析,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

  (2)选股原则

  股票投资以成长、价值及收益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益的收益型股票。

  (3)选股程序

  ①通过“景顺长城股票数据库”的详细分析与其他深入的研究,如实地考察、电话会议、行业分析等,判断股票是否值得投资,然后组建“股票买进名单”;

  ②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包括对各种量化指标的分析,结合各券商的投资分析报告),综合公司的分析判断,做出对所研究股票的投资结论,并持续维护“股票买进名单”;

  ③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限制和投资策略等要求,考虑收益和风险的配比、股票的流动性以及其它因素,推荐不同基金的股票买进名单。

  3、债券选择和组合构建

  (1)投资流程

  本系列基金下各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并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以及社会政治状况等进行研究,着重利率的变化趋势预测,建立对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预测模型。通过该模型进行估值分析,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同时,计算债券投资组合久期、到期收益率和期限等指标,进行“自下而上”的选券和债券品种配置。

  (2)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①组合久期管理:为了充分地控制利率变动风险,需要及时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当预测利率将上升时,本系列基金将缩短组合债券的平均久期、持有短期债券、浮动债等来减低利率风险;反之,当预测利率将下降时,本系列基金将增大组合的平均久期并增持长期债券来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在组合久期确定后,本系列基金将通过不同期限债券的匹配组合,从价格的相对变化中获得较高的收益。

  ②资产配置:在未来利率走势预期的基础上,本系列基金通过久期与凸性管理的手段,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以及固息债与浮息债之间进行配置。同时,本系列基金以市场规模、收益率与流动性为基础,在不同市场以及不同的债券类别之间进行配置。

  ③债券选择

  本系列基金在考虑信用质量和期限等因素后,将选择以下类型的债券:

  ●到期收益率较高、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有较高当期收入的债券

  ●有增值潜力、价格被低估(即收益率和久期过分偏离合理水平)的债券

  ●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的金融债或企业债券

  ●期权和债性突出的可转换债

  ●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种

  ④组合构建:本系列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对利率走势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本系列基金根据收益率和流动性、债券资质“自下而上”地进行个券选择,组成最终的投资组合。在确定具体个券后,须依据下列标准构建投资组合:

  ●确保执行投资策略并确保投资组合久期在规定的范围内

  ●保持投资组合分散化,基金持有单一债券品种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满足基金正常现金流的需要

  ●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在一定的范围内

  ●债券投资组合中,债券信用等级最低为BBB+或同等信用,投资组合的平均信用等级应在AA+或以上

  ⑤组合优化:在债券组合管理中开发出独有的程序对债券组合定期进行量化分析,包括精确计算组合的VAR值、贡献分析、跟踪误差等指标,根据量化分析结果对债券组合品种进行相应的配置调整,并通过了解组合的风险特征、预算,按照宏观经济分析模型预测和企业信用分析的结果,对组合做出连续的优化调整。

  ⑥现金和回购资产:保留足够的现金以应付基金日常的现金需要。

  4、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和方法:

  (1)投资决策程序

  ①基金经理依据投资部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综合分析,对短期利率变化趋势做出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②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最终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③基金经理对各投资品种进行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平均剩余期限分析,同时根据未来利率变化的预期以及投资品种的利率敏感性来综合评定各品种的投资价值;

  ④基金经理结合经审定的资产配置方案、基金日常申购、赎回情况进行具体的投资组合构建。

  ⑤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2)投资管理方法

  ①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市场资金供求变化,对短期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

  ②通过利率预期策略,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和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③通过流动性管理策略,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④以严谨的研究分析为基础,积极实施时机策略。

  本系列基金会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组合回顾与风险监控,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优选股票基金: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的加权复合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货币市场基金: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动力平衡基金: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的2倍。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优选股票基金是一种具有较高波动性和较高风险的投资工具。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追求高投资回报的投资群体。

  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和收益稳定的特点,投资目标是在保持本金的高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基准的投资回报。

  动力平衡基金是一种具有中等风险的投资工具,除了结合以上景顺长城股票及债券基金的风险管理程序以外,为达到平稳回报的目的,该基金还将独立地对风险来源进行评估,并设立额外的风险控制管理手段。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优选股票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7,153,314.10元,由交易保证金319,204.64元、应收证券清算款1,337,251.11元、应收利息5,397,778.16元、应收申购款90,620.00元、待摊费用8,460.19元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恒丰债券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2005年7月14日)

  (一)2005年7月14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2005年7月14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截止2005年7月14日,本基金没有股票投资。

  (三)2005年7月14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截止2005年7月14日,本基金没有股票投资。

  (四)2005年7月14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2005年7月14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05年7月1日至7月14日期间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15,184,213.18元,由交易保证金24,297.29元、应收利息144,607.64元、买入返售证券清算款15,000,000.00元、待摊费用15,308.25元构成。

  4、2005年7月1日至7月14日期间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没有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违规超过180天的情况。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四)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五)“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采用固定单位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1.00元。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但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4、其他资产的构成

  5、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动力平衡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1,694,993.28元,由交易保证金103,834.78元、应收利息1,568,514.08元、应收申购款14,184.00元、待摊费用8,460.42元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公开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下列财务指标、净值表现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业绩数据截止2005年9月30日。

  优选股票基金的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备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70%至80%;债券投资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20%至30%。按照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3年10月24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4年1月23日为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恒丰债券基金的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备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至20%;债券投资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80%至100%。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本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的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转变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备注: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动力平衡基金的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备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20%至80%;债券投资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20%至80%。按照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3年10月24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4年1月23日为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本系列基金下各基金发生的费用单独计算和计提,分别支付。本章中第(一)节至第(四)节的内容适用于优选股票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第(二)节第3点、第(三)节至第(六)节的内容适用于货币市场基金。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办法按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系列基金共同承担的基金费用按照1/n的比例由各基金分摊。(n=本系列基金所包含的基金的数目。)除各基金个别清算外、单独公告及其他由管理人依公允的原则决定经托管人认可的只涉及某基金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基金独自承担外,其他基金费用均为本款所称之本系列基金共同承担的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年费,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各基金管理费率如下: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各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托管年费,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基金托管费率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3)基金首次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规定列支;若本系列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规定列支。

  (4)上述1、基金费用第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系列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用

  (1)基金申购可适用以下费率:

  M表示申购金额。

  (2)计算公式

  本系列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

  (1)适用费率: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3)本系列基金赎回费75%归注册登记费用,25%归基金所有,作为对其他持有人的补偿。

  3、转换费用

  由货币市场基金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参见下表。

  由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向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由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转换形成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再向上述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

  鉴于原恒丰债券基金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旗下另两只基金之间免收转换费,由恒丰债券基金转变而来的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首次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申请转换时,仍然免收转换费。

  赎回补差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优选股票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之间免费转换。

  (三)其他费用

  本系列基金运作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因故与本系列基金有关的其他费用,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取和使用。

  (四)本系列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五)货币市场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六)货币市场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0.33%,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费

  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10%,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托管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3、销售服务费

  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用于该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并分配给相关服务机构。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销售服务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和本基金的具体情况调低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3个工作日之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首次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及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规定列支。

  5、上述(五)货币市场基金费用第4-8项费用,除上款规定的费用外,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系列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05年7月7日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核准文件,在“二、释义”、“六、基金的申购、赎回”、“七、基金的转换”、“九、基金的投资”、“十三、基金财产估值”、“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十五、基金费用和税收”、“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等部分删除了恒丰债券基金的相关内容,并增加了货币市场基金的相关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三)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根据董事会决议和相关公告,更新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本期间公告的内容,增加了2个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及“九、基金的投资”部分里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优选股票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更新至2005年9月30日,恒丰债券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更新至2005年7月14日(基金转变基准日),并相应增加了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05年9月30日的投资组合报告。

  6、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里增加近期发布与本系列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数据更新至2005年10月2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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