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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9:36 证券时报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 10月31日证监基金字[2005]178号文批准,于2005年11月7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5年11月25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6,198,114,265.92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748,427.01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5年11月2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信实业银行开立的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41,59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6,201,862,692.93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不少于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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