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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10:11 证券时报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8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2[53]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10月8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10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15层

  法定代表人:郭伟

  总经理:金旭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

  联系人:张晖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伟先生,董事长,硕士。现兼任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金旭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副处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专员办事处副处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处长、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

  曾康霖先生,独立董事,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博士生导师。

  巴曙松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后。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曾任中国银行体改办副处长、中国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业务部高级经理、中银香港风险管理部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陈雨露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89年至今,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副教授、教授、财政金融系主任助理、副系主任、财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

  冯志斌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国中化集团总裁助理,兼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科员、副处长、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处长、党委委员、通用技术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主持工作。

  朱佐义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现任衡平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南大街办事处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分行信贷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信托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成都工商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

  李文众先生,董事,经济师。现任衡平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成都工商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

  钟鸣先生,董事,MBA毕业。现任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曾任中山新艺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成都电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

  郭际先生,监事长,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双新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成都市财政局工交处副处长、代处长、工交支部委员、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连洲先生,独立监事,副研究员。1964年至198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印制局工作,曾担任计划处副处长;1983年至2000年,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工作,主要从事金融立法,先后担任办公室财金组副组长、组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巡视员。2000年11月退休。

  陈茂仁先生,监事,博士。现任基金鸿飞基金经理,曾任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科教部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分析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

  谭启江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债券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服务总部总经理。2004年8月开始,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赵炬辉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组织科长、团委书记以及外资银行监管员;2001年6月至今,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31岁,金融学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现任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曾任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助理,2004年8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助理。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金旭女士: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晏晓辉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刘传葵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师。

  祝东升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峰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茂仁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文号:国务院国发[1979]56号

  注册资本:1338.65亿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杨明生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联系人:李芳菲

  电    话:010-68424199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明生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49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农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农行工业信贷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农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农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农行党委书记、行长。

  杨琨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46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长,农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农行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农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张军洲先生:托管业务部总经理,42岁,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农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刘树军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45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记者。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王勇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50岁,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财政部国债金融司处长、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总经理,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2005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3只,分别是: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兴业、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景业、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长盛成长价值、宝盈鸿利收益、大成价值增长,大成债券、银河稳健、银河收益、长盛债券、长信利息收益、长盛动态精选、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天同保本增值、大成精选、长信银利精选、富国强势区域、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代销机构。目前的代销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人代表:杨明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7—8层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电    话:010-68424199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人代表:祝幼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顾文松

  电话:021-62580818-177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法人代表:宫少林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层

  联系人:曾兴华

  电话:0755-82943141

  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马国强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14、24、25层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3561

  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继之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林建敏

  电话:0755-82130833-2181

  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人代表:朱利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6层

  联系人:郭京华

  电话:010-66568587

  7、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人代表:吴永敏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联系人:汪健

  电话:0512-65588021

  8、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6758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郭伟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09

  联系人:陈静瑜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7号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经办律师:刘艳、周世君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陈玲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收益型基金,投资目标是为基金投资者谋求稳定的现金红利分配和长期资本增值收益,以中信综合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国内A股统一指数推出后则变更为国内A股统一指数×80%+国债指数×20%)为投资的参照基准,在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或等于参照基准波动的条件下,争取更高的收益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的标的物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对象为业绩优良并能稳定增长,现金流状况良好,有满意的红利分配政策或调整后市盈率较低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决策依据:

  (1)国内国际宏观经济环境是本基金进行投资决策的基础;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3)财政货币政策、利率走势、证券市场的发展水平和走势及基金业发展状况是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4)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的经营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综合价值的评估是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

  2、决策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决策程序如下:

  (1)在基金契约规定的投资方向、投资理念和投资限制的范围内,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发展部和外部专业研究机构对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市场趋势和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投资策略建议,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作为进行投资整体方案决策的依据;

  (2)研究发展部和行业研究组在对上市公司进行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向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推荐股票的清单;此外,外部专业研究机构也可以向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建议报告以及推荐股票名单。基金经理根据基金契约规定和投资整体方案,对股票推荐清单进行筛选后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基金股票投资的备选库;

  (3)基金经理结合自己对市场的分析和判断制定投资组合草案,投资组合草案包括计划投资股票的清单和数量范围;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的投资组合草案进行讨论和表决,通过后形成投资组合方案;如草案不获通过,基金经理负责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继续讨论;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形成投资组合;

  (6)风险评估小组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和调整建议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反馈;

  (7)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根据市场变化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3、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为收益型基金,主要通过以下投资策略追求基金投资的长期稳定的现金红利分配和资本增值收益: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正常运作时期,本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不低于20%,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不高于75%,其余为现金资产;在上述比例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证券市场总体市盈率水平等指标,对不同市场的风险收益状况做出判断,据此调整股票、债券和现金资产的配置比例。

  行业资金配置策略。首先由行业分析师估计各行业今后两到三年的期望增长速度,以行业增长率对该行业上市公司的总体市盈率进行调整,寻找总体投资价值被相对低估的行业。根据调整后不同行业的市盈率作为主要参考指标,结合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决定股票投资中资金在行业之间的配置比例。

  公司选择策略。本基金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主要依赖于两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以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的角度对公司发展、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二是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在此过程中,更强调公司长期(3到5年)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稳定成长的市场、可持续的主营业务利润、良好的现金流和满意的红利分配政策。根据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本基金在公司选择中采取积极的策略。在对行业内上市公司进行合理排序的基础上,决定资金在个股间的分配。重点投资于位于行业前列的上市公司,较少投资于排序靠后的上市公司。排序所依据的主要指标为红利收益率和增长率调整后的市盈率,本基金根据指标排序情况,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收益型公司,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备选库,基金投资于符合稳定收益型条件的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总额的80%。

  (1)、稳定收益型公司的选择依据。稳定收益型公司指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现金流与主营业务收入同步增长,有满意的红利分配政策的上市公司。本基金选择稳定收益型公司的主要指标包括:红利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每股经营性现金流、主营业务利润贡献率、资产负债率。基金管理人对上述5项指标进行加权评分,选择排序位于前1/2的公司。

  (2)、价值相对低估型公司选择依据。资本市场上,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市盈率,公司之间市盈率差别的两个根本原因是市场对其预期的增长率和风险的差别,因此,不同公司的市盈率不具有直接的可比性。为此,本基金引入“市盈率调整系数(PEAF)”,对公司市盈率进行增长率和风险调整,计算增长率及风险调整后市盈率(PEAG)。经过调整后,同行业不同公司的市盈率就可以直接比较,从而可以对公司相对投资价值进行排序,寻找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公司股票。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其中,表示上市公司第i年盈利增长率的期望值,r表示与增长率风险对应的期望收益率。

  (3)、期望增长率的估计与调整

  本基金主要通过以下方法估计上市公司的期望增长率:

  分析师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历史财务数据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公司类型(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周期型等),采用定性分析、因果分析、时间序列等方法,结合对未来融资结构分析,预测公司未来3到5年的每股利润增长率;

  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批露(招股说明书、配股或增发说明书、年报、中报、业绩预测等)中预计的增长率,根据历史上预测数据与实现数据的差异进行调整;

  留存收益比率与净资产利润率的乘积计算理论的收益增长率,根据历史实现的增长率与理论增长率的差异进行调整;

  收集跟踪该上市公司证券分析师对公司增长率的预测值,根据不同分析师的经验、历史业绩等分配不同权重,得出外部分析师对公司增长率预测的期望值。

  本基金综合考虑以上对增长率的预测值,估计公司的期望增长率、乐观预测和悲观预测的波动范围,从而确定及风险调整因子r。以上任何预测值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及时对进行调整。

  在固定收益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和长期利率风险的前提下,主要根据到期收益率的高低,选择能带来满意收益水平的投资组合买入并持有。并根据不同期限债券即期收益率、远期收益率以及到期收益率结构积极寻找无风险套利或风险套利机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5)、除符合以上规定外,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投资操作策略,在基金成立后六个月内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达到本基金契约的规定,即在基金正常运作时期,本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不低于20%;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不高于75%,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符合稳定收益型条件的公司。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时,本基金将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整,以重新达到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以中信综合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国内A股统一指数推出后则变更为国内A股统一指数×80%+国债指数×20%)为投资的参照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积极成长型基金,风险水平和期望收益水平相对较高。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2005年9月30日)

  (一)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 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明细

  4、本报告期内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2 年10 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交易佣金;

  (4)基金证管费、印花税;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7)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遇公众假期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基金托管费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3)其他费用

  上述1款中其他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超过1%。

  本基金只接受金额认购,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根据持有人持有基金的期限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25%,作为注册登记费。费率表如下:

  在持有期内持有人多次申购基金的,赎回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规定为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转换费

  本基金暂时不涉及转换费,其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等以本基金另行公告为准。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增加了公司副总经理谭启江先生的基本情况介绍;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成员”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4、在“十一、基金的业绩”章节,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5、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里,增加了聘请副总经理、增加银联通网上交易、实行网上交易优惠费率、关于权证投资方案公告的内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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