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关于长信利息收益收益分配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2: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第11号)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5年10月21日至2005年11月21日,本基金每万份基金份额累计分配收益13.6790元,折算的年收益率为2.054%。本基金管理人现将有关基金收益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说明 本基金以每万份基金单位为收益分配基准,每日为投资者计算当日应分配的收益,经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后进行收益分配。 投资者当日分配的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分配收益。投资者当日分配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截位方式,因截位形成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进行再次分配。 投资者每日分红收益以红利转再投资的方式转为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投资者累计收益=∑以投资者前一日的基金份额为基数分配的当日收益(即投资者日分配收益逐日累加) 二、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的收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的收益。 2、节假日的收益并入节假日前一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 四、咨询办法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021)63217681; 3、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11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