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现金增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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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9:33 证券时报 | |||||||||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23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10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文批准,于1998年4月9日成立的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4月9日 注册资本:13800万元 存续期间:100年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联系人: 张弘弢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凌新源先生:董事长,硕士。现兼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范勇宏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博士。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北业务总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干部。 樊大志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计财部副经理、资金管理部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范剑先生:董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曾任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李洋先生:董事,学士。现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外事财务处处长。 王邦志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信贷部项目经理、证券总部总经理。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现已退休。中国《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三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曾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造币局工作。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纽约分部从事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并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鲁明泓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哥伦比亚大学客座研究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刘芳勤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副行长、吉林省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副处长。 戴勇毅先生:执行副总经理,硕士。曾任万国证券公司基金部基金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副总经理。 李操纲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任南京民信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 滕天鸣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和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等。 方瑞枝女士:督察长,硕士。曾在中国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伟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市场研究部经理、副总经理。曾任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上海分部经理。 张鸣溪先生,监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北京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并购业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瞿颖女士:监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业务主管。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会永先生,经济学硕士。曾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从事信贷工作。2000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产品开发、债券投资工作,历任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经理。 乔巍先生,工学学士。曾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交易员、国债交易主管、分红账户经理;上海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1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经理。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范勇宏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戴勇毅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滕天鸣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亚伟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郭树强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文鸣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石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执行副总经理,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7420 中国建设银行为国内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服务和产品,尤其在国内基本建设贷款、银行卡、个人住房贷款等业务领域始终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并因此积累了广泛的高价值公司、个人客户资源。“中国建设银行”已成为中国最受认可的金融服务品牌之一。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04年7月公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中,中国建设银行列第21位。 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为39,047.85亿元人民币、贷款总额为22,255.85亿元人民币、存款总额为34,893.76亿元人民币;共有员工310,391名。中国建设银行还拥有广泛的分销网络,截至2004年12月31日,在境内外拥有14,467家营业机构网点及附属子公司、12,457台自动柜员机和466家自助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还通过网上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95533客户服务中心和手机银行等渠道为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中国建设银行一直致力于开拓托管业务市场,基金托管业务已经成为中国建设银行新的特色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在北京、上海、深圳、辽宁分行设立4个基金托管分部。现有员工50余人。 2、主要人员情况 江先周,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行长办公室、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全面熟悉建设银行整体业务运作管理,对建设银行国际业务和机构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1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包括A类和B类)、上投摩根货币(包括A类和B类)、华夏红利共2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619.92亿份。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08 联系人:吴志军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曲华蕊 (2)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盛宗凌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1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30号长江证券大厦5F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1352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梅萍 (11)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25层 法定代表人:张引 电话:(023)63786187、63786240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陈国才 (12)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电话:(010)68431166 传真:(010)88018657 联系人:任杰、马嘉伦 (13)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皇繁豫、肖洁雯 (1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16)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17)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5层 办公地址: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段虎 电话:(0531)5689690 传真:(0531)5689900 联系人:罗海涛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3457 传真:(0532)5022025 联系人:丁韶燕 (19)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8550028 传真:(021)50366868 联系人:盛云 (21)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电话:(020)83270846 传真:(020)83270505 联系人:陈新 (2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石健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2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 68865020 传真:(021) 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2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26)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国联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传真:(0510)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孙丽、李莹莹 (28)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张琦、陈建东 (2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人代表:林义相 电话:(010)84533151-822 传真:(010)84533162 联系人:陈少震 (3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孙洪喜 (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32)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联系人:毛伟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吴冠雄 刘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许康玮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确保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较高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AAA级企业债等短期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回购和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短期利率预期策略 短期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市场结构变化和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研究与分析,对未来一段时期的短期市场利率进行积极的判断,从而制定并调整组合的期限和品种配置,以适应短期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化,追求更高收益。 2、期限配置策略 根据对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并调整组合的平均期限。在预期短期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短期利率下降时,延长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获得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利率水平。 3、类属和品种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工具包括在交易所交易的短期国债、企业债和债券回购,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短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和债券回购,以及同业存款、定期存款等品种。由于上述工具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和收益特征,因此,本基金将研究它们的市场准入政策变化、参与主体资金供求变化、市场容量和税收政策等因素,制定并调整类属和品种配置,一方面提高组合的收益性,另一方面满足组合的流动性要求。 4、利用短期市场机会的灵活策略 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发行人信用等级意外变化等情况会造成短期内市场失衡;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的失衡。这种失衡将带来一定市场机会。通过分析短期市场机会发生的动因,研究其中的规律,据此调整组合配置,改进操作方法,积极利用市场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在上述投资策略实施的过程中,本基金特别重视风险控制,通过平均到期期限、组合的分散程度、个券信用等级等指标的严格控制,保证基金风险得到良好的控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低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的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基金管理人定期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计价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计价。 (2)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不存在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没有需特别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4)其他资产的构成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情况说明: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并按自然月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合同生效不满1个月时可不结转。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7)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本条第1款第(4)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2、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费用,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需收取正常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 (3)转入基金费用:对转入基金申购费费率进行优惠,收取优惠申购费,细则如下: ①申购赎回费大于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任意收费模式基金A转入前端收费基金B(A→B) 如果B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A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B基金时的优惠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B基金时的申购费率优惠至0。 第二,任意收费模式基金A转入后端收费基金B(A→B) A基金持有到后端申购费率为0的年限,即视为转入B基金的已持有期。例如,任意收费模式华夏债券转入华夏大盘精选后收费,转入时即视为已持有华夏大盘精选满5年。 ②申购赎回费为零的基金(目前为华夏现金增利)与申购赎回费大于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其他基金转入华夏现金增利 因华夏现金增利申购费和赎回费为0,转换时等同于正常申购。 第二,华夏现金增利转入其他基金前端收费 优惠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0.25%*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特例处理:由于华夏红利基金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5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华夏现金增利转入华夏红利前收费收取的申购费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500-转换金额×0.25%×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第三,华夏现金增利转入其他基金后端收费 在计算转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时,其持有期从买入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时间开始计算。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华夏现金增利的转出,对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持有时间的确定有特殊规定,即每当有华夏现金增利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 2、对“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新增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机构信息;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等;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并新增了定期存款投资;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根据法律法规,调整了“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收益分配计算方法部分的描述; 8、更新了“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基金转换业务的特例处理情况; 9、更新了“十七、风险揭示”中关于定期存款业务的风险揭示; 10、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 “资讯服务”部分的表述,新增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1、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