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关于泰信天天收益收益集中支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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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14:5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2005年第11号) 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2月10日。根据《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成立公告》,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11月10日将本基金自2005年10月10日起至2005年11月9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次集中支付的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2005年10月10日至2005年11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11月1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5年11月10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5年11月10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11月14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前一日在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05年11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11月14日起可查询和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此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 若投资者于2005年11月9日所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 若投资者于2005年11月9日申请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与赎回款一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3、 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遇非工作日顺延)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原销售机构及其网点咨询,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021-387845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 2、代销机构咨询电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6 交通银行 95559 北京证券010-68431166-8010 东方证券021-962506 财富证券 021-62958515、010-68003008、0731-5562010 广发证券020-87555888转 国泰君安证券800-820-6888,021-962588 华安证券 0551-5161666 海通证券021-962503 华泰证券4008-888-168、025-84579897 汉唐证券0755-26936207 华夏证券400-8888-108,010-65186758 民生证券010-85252654 湘财证券 021-68865020 新时代证券 010-66423531 兴业证券021-68419125 银河证券010-66568587 招商证券400-8888-111 3、直销机构咨询电话: 泰信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中心:021-50372149、010-66215978。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