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开通旗下四基金之间转换业务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5: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为适应广大投资者日益增加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为全面快捷的营销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通旗下四只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转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6)、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及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普天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2;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3)。 以上四只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业务办理场所及时间 目前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直销热线:0755-25870799),以及同时代销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一般情况下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由于办理转换业务的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时间及程序为准。 三、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 2、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转出、转入基金份额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3、“未知价”原则,即转换的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固定价1.00元)。 4、基金转换业务以份额申请。 5、转换的最低份额: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如果转出基金账户的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500份基金份额,则单笔转出最低为500份基金份额;如果转出基金账户的账户余额小于500份基金份额,则单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转出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6、最低账户余额:500份基金份额。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账户内余额小于500份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转出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7、基金转换业务开放日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现定为申请当日15:00)以前予以撤销。业务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不得撤销。 8、仅在转出的基金正常开放赎回,以及转入的基金正常开放申购的前提下,方可实现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9、基金份额在转换成功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时间,并按转入基金的费率计收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基金费用。 10、转换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11、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12、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在业务办理顺序上享受相同待遇。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基金份额持有人须对未获确认的基金份额重新提交转换申请方可实现此部分份额的转换。 13、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出其账户内鹏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结转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并折算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四、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转换费率:基金间的转换业务按如下费率收取转换费。 对于鹏华普天系列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免收转换费。由普天收益基金转入普天债券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补差,由普天债券基金转入普天收益基金需收取一定的申购费补差。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特别说明: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普天系列基金之间的转换费中有60%作为注册登记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收取,40%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费中有75%作为注册登记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收取,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净值固定为1.00元,转出金额包括待支付收益)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鹏华普天系列基金之间转换的基金转换费率为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份额净值 4、基金转换举例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于T日将10,000份鹏华中国50基金转入鹏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假设鹏华中国50基金T日的份额净值为1.025元。则有关转换的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10,000×1.025=10,250元 基金转换费用=10,250×0.3%=30.75元 转入金额=10,250-30.75=10,219.25元 转入份额=10,219.25÷1.00=10,219.25份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T日将份额净值为1.025元的10,000份鹏华中国50基金转入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则可得到10,219.25份鹏华货币市场基金。 又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于T日将持有的5,000份鹏华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普天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假设普天债券基金T日的份额净值为1.012元,该笔货币市场基金的待分配收益为5.25元。则有关转换的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5,000×1.00+5.25=5,005.25元 基金转换费用=5,005.25×0.8%=40.04元 转入金额=5,005.25-40.04=4,965.21元 转入份额=4,965.21÷1.012=4,906.33份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T日将5,000份鹏华货币市场基金转入份额净值为1.012元的普天债券基金,假设货币基金的待分配收益为5.25元,则可得到4,906.33份普天债券基金。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办理转换等业务; 2、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等与办理转换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或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基金份额转换申请的情形; 4、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认可的其他情形。 本基金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全部予以转换;如基金管理人接受后认为暂时不能全部予以转换的,可以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转换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转换申请总量的比例办理赎回、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申请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不能延期办理,若仍需办理未获受理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需另外提出转换申请。 上述任一情形若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暂停基金的转换业务,并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六、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对上述转换业务的费率及规则进行调整,并于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2、本公告事项适用于上述四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进行咨询。 3、本公告内容及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联系人:郭玉花、麦颖 电话:0755-25870799 传真:0755-25870803 公司网址:www.phfund.com.cn 客服热线:0755-8235366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