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货币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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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17: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丰债券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变后的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5年7月15日起开始正式运作,并从2005年7月18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交易业务。
一、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日常交易的开放日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日常交易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申购、赎回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持有的基金份额申请。 3、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本基金余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的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 4、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述原则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新规则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2、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3、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三)申购、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于T+1日将赎回款项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办理。 (四)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 1、本基金份额首次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2、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进行某笔赎回后,若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时,则余额部分基金份额需一同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有关数额限制,调整结果必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4、本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5、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申购和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六)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元 基金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七)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相关公告的特别规定 发生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若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若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三、转换业务 目前,本基金仅能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旗下的另两只基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转换。 (一)本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消,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全部转出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一起转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部分转出基金份额时,如果待结转的基金收益为正值,或该笔基金份额转出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待结转收益负值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不结转;如果转出后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待结转收益负值时,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待结转收益; 4、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先确认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二)基金转换的程序 1、本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基金转换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基金转换申请无效。 2、本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三)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四)基金转换费 由本基金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参见下表。 由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向本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由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转换形成的本基金份额再向上述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 鉴于原恒丰债券基金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旗下另两只基金之间免收转换费,由恒丰债券基金转变而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申请转换时,仍然免收转换费。 (五)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四、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设在深圳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进行咨询,或登陆我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进行查询。 五、其他 自2005年7月15日起,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稿成为新的《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刊登在本公司网站。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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