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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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4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40号)和《关于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4]109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但本基金可以为投资者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并由担保人提供担保。 投资人在基金认购期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获得保本保证。未持有到期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申购期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保本保证。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04年11月10日。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注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5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1楼 4、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5、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6、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7、股本结构: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上海爱建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上海仪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 7、信息披露负责人:丁昌海 8、联系电话:(021)23060282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5年5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只封闭式基金,四只开放式基金,其中一只为系列基金(包括两只子基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13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国泰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1999年10月起任董事长。 李春平,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EMBA,12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延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1999年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9年10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袁平,董事,硕士研究生。1989年起先后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国资财务有限公司、万宝集团、上海波尔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富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 符学东,董事,硕士研究生,12年证券从业经历。1986年起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1993年至1999年担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起至今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志平,董事,本科。曾任铁道兵十一师技术员,武警江西总队后勤部助理员、处长,北京武警总队后勤部处长,科瑞集团投行部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业务部负责人。 张和之,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半导体器件二厂财务科会计主管、审计科干部,水利电力部机关财务处主任科员,能源部机关财务处副处长,电力部机关事务局经营财务处处长,国电中兴实业发展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芝,董事,本科。1994年起在上海商业网点股份公司从事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工作,1998年历任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部副经理、资产信托总部总经理。 董辅?,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长期从事经济研究,研究员、中国社科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年起担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曾任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龚浩成,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金融证券研究和管理,1979起历任上海财经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1984年起历任人行上海分行副行长、行长,上海外管局副局长、局长,1992年起任上证所常务理事,1995年起任上海证券期货学院院长。 曹尔阶,独立董事,本科。长期从事金融证券研究和管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中国财科所教授,清华大学、中央财大、中国金融学院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 吴鹏,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著名律师,执业范围包括金融证券,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曾在日本著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与中国相关法律工作,日本西南大学讲授中国法律。 2、监事会: 黄明达,监事,博士研究生。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讲师,深圳龙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 李芝?,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宣传部干事,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副经理,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经理。 黄永明,监事,硕士研究生,10年证券从业经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监,1995年起任国泰证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1998年起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监察部、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陈坚,副总经理,MBA,证券从业年限12年。1994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后,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研究中心任研究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组合管理处副处长。2003年3月起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职务。 丁昌海,督察长,硕士研究生,12年证券从业经历。1994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副经理,证券投资二部和基金管理部经理,1998年起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研究开发部总监,稽核监察部总监,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及相关研究人员配备 张顺太先生: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5年证券从业年限。2003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公司各封闭式及开放式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加入公司前就职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策略研究部从事债券研究,历任策略研究部债券研究员、部门经理助理和部门副经理。2003年6月被《新财富》杂志评为中国最佳债券分析师。 为确保实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本基金专门配备了精通基本面研究和数量分析的研究人员协助基金经理的投资管理工作。研究开发部14人在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利率走势和行业个股分析的基础上拟定投资建议;金融工程小组3人负责数量分析,根据历史模拟和风险测算的结果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研究开发部、固定收益部、基金管理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公司研究部门和基金小组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投资计划,确定基金资产投资策略,审批基金投资计划。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叁亿玖仟零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2、基金托管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的名称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销售、市场、运营、合规、综合管理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立托管业务处。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64人,其中硕士学历以上人员20人,约占员工总数的31.25%,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工作和学习经历的15人。 3、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情况 截止到2005年5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同智、兴安等4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易方达平稳增长、嘉实成长收益、银华优势企业、天同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以上3只基金同属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华夏回报、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景顺长城恒丰债券、景顺长城优选股票(以上3只基金同属景顺长城景系列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泰信天天收益、海富通收益增长、嘉实服务增值、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湘财荷银精选、华夏大盘精选、易方达积极成长、国泰金象保本、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基金等2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传真:(021)23060366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3134688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电话:(010)68498552、(010)68498575 传真:(010)68498182 联系人:隋素梅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导 (2)、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36 联系人:王玮 (3)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电话:(010)6759756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邵勋、陶莉 客服电话:95533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顾文松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联系电话:(010)65178899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55458569 联系人:郭京华 (8)、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8-12层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电话:(0571)85783707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何燕华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8844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141 传真:(0755)82943121 联系人:曾兴华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传真:(021)62568800*3019 联系人:盛 云 (1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缪白 (1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76608-406 传真:021-65213164 联系人:成竹娟 吕劲新 客户服务电话8002200071 (二)注册登记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1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传真:(021)23060366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 (021)331346888 (三)担保人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华佗路275弄1栋1号 法定代表人:祝世寅 电话:(021)63901008-2205 传真:(021)63901131 联系人:张建明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 建外SOHO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 5588 传真:(010)5878 5599 联系人:王建平、王恩顺 经办律师:王建平、王恩顺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邮编: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薛竞 四、基金名称 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在本基金保本期结束时,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保本增值混合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0%,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CPPI,Constant ProportionPortfolioInsurance)技术和基于期权的组合保险(OBPI,Option-BasedPortfolioInsurance)技术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定量化的资产类属配置达到本金安全。用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现金净流入来冲抵风险资产组合潜在的最大亏损,并通过投资可转债及股票等风险资产来获得资本利得。 九、 业绩比较基准 以与保本期同期限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期末持有的股票为上述6只股票,未满10只。 4、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4)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5年5月31日。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费率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须在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根据申购的不同,以及每次申购金额的大小,采用比例费率收取申购费,若投资人在一天之内有多笔申购或每次同时有多笔申购,则适用费率按不同的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申购:自基金成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列示如下: 申购金额< 50万元 1.5 % 50万元 ≤ 申购金额< 200万元 1.2 % 200万元 ≤ 申购金额< 1000万元 0.6 % 申购金额≥ 1000万元0.1 %2、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剩余部分全部进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本基金到期前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保本期到期日赎回费率为零)。赎回费率列示如下: 持有期≤1年(含) 1.8 % 1年<持有期≤2年(含) 1.0 % 2年<持有期<3年 0.5 % 保本期到期日0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在 “二、释义”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补充了国家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并且对个别释义内容进行了调整。 3、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 4、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 5、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新增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信息,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6、更新了“八、基金的募集”的,增加了募集期限和募集期间的基金份额信息。 7、在“九、基金合同的生效”中,补充了基金合同生效日,删改了基金的设立募集条件及设立失败的条件等内容。 8、更新了“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信息。 9、在“十一、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2005年一季度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10、新增了“十二、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新增了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刊登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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