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督察长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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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07:56 证券时报 | ||||||||
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曹志广先生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吴伟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吴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9号文核准。 特此公告。
附:吴伟先生简历 吴伟,33岁,法学博士,具有八年金融从业经验,1996年取得律师从业资格。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法律顾问,2001年3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监察主管、社保基金独立稽察员、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6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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