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高增长基金(LOF)券商代销渠道设立承销团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06: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至2005年6月21日发行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为了支持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业务发展,保持券商销售渠道的积极性和产品的创新性,本基金此次发行引入了券商承销团。成员名单如下: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副主承销商: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湘财证券 承销商:银河证券、联合证券、华夏证券、华西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原证券。 上述承销团将作为本基金的重点券商代销渠道,投资者通过上述承销团成员在深交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在本基金开放后可以实现场内基金份额的买卖,同时在深交所和本基金推出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后,也可以通过场内直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在本基金的发行期间内,如新增承销团成员则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5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