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调整旗下基金定投申请方式业务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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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09:01 证券时报 | |||||||||
为了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05年5月9日起调整原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方式业务规则如下: 投资者申请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应指定相应的收费模式,一个申请只对应一只基金的一种收费模式。
本公告解释权归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8092666)咨询相关事宜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