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货币基金收益公告 4月20日起办理申购赎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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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07:11 证券时报 | |||||||||
根据证监基金字[2005]41号、42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有关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0606)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本基金于2005
截止2005年4月19日 基金资产净值 3353743565.06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2669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1.653% 本基金收益分配将按月结转份额。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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