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关于参股天同基金公司有关事宜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7:21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受让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的出资,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7号文批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次受让20%出资而参股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系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增发A股募集资金新增投资项目。 本次受让完成后,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其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为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上海久事公司20%、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20%和本公司20%。 特此公告。 二OO五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