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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20: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送出日期: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保本增值

  基金代码:180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778,604,049.66份

  (二)投资目标: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以实现基金的保本与增值。CPPI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重,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保本周期结束时的保值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以保本周期同期限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风险收益配比关系为低风险、稳定收益。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彭越

  信息披露负责人:凌宇翔

  联系电话:0755-83516888

  传真:0755-83516968

  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7420

  传真:(010)66212571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三、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根据《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①债券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仓;

  ②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资产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高于1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日生效,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四、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日生效,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五、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发生。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一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天华(资讯 行情 论坛)和三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情况

  王华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3年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曾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2000年10月进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

  三、遵规守信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四、基金经理报告

  结合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情况,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等作出说明与解释。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属于偏债型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80%以上。

  在债券投资方面,基金成立后即遇上2004年的宏观调控,货币政策也逐步紧缩,债券市场上加息的预期较强。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了逐步建仓和到期日控制的方法。逐步建仓就是在6个月的建仓期内分阶段增加债券仓位到满仓,以防止基金所持债券组合的收益率过低,与此同时基金多余的资金采取逆回购等手段提高收益率。到期日控制就是控制债券组合的到期日顺序,做到债券投资逐步到期变现,以防止基金为应对每日赎回而卖出低利率水平下买入的债券时出现亏损。

  所以,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的建仓速度不快,当期的债券利息收入受到一定影响。但基金成功克服了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上升的影响,为今后两年的债券投资打下了基础。

  在股票投资方面,如同在季度报告中所说的,本基金2004年的股票投资出现了较大的失误,造成了净值损失,我们只能对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表示歉意。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净值的损失是成长道路上所交的学费,而2004年的经历对基金管理业的发展和基金经理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中国的股票市场从2000年以来,一直是以估值问题为主线,而在2003年下半年和2004年上半年的这段时间里,经济增长周期的来临暂时取代估值问题成为了市场的主线,加之国九条的出台,使得我们作出了错误判断,没有充分认识到宏观经济的风险,进而对宏观调控的应对准备不足。其次,在2004年下半年,宏观调控使得市场又逐渐把目光放回到证券市场的深层次制度问题上。赢利状况的下滑和制度风险的显露,成为下半年市场逐波下行的原因,证券市场的边缘化已经影响到了市场的发展。

  在2004年中,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较谨慎。在建仓之后,随着股票投资的损失,基金股票投资额也逐步降低,放大倍数基本控制在5以内。虽然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额一直较少,但由于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爆发,使得基金资产也受到一定的损失。

  综合来看,基金的净值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相去甚远。

  对于2005年的宏观经济,我们认为基本保持稳定的可能性较大。近几月经济数据的回落较为理想,但是调控的长期化和利率汇率等货币政策的变化依然值得投资者重视。在经济依然维持在景气周期内的背景下,产出缺口对于上下游行业有着不同的意义。在产能扩张周期和资源因素的影响下,大宗原材料和资本品的走势将依然坚挺;在柔性产能和低产业壁垒的影响下,下游企业面临成本传导的困境。但由于2004年给投资者上了“关于周期类行业的生动一课,所以从长期风险和收益配比的角度,2005年的股票投资在行业配置上没有太大的机会。我们认为2005年的投资机会还有可能来自政策面的变化和市场投资者对整体市场的重新定位。随着股票市场市值扩大,它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可以预期,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将逐步发挥应有的作用,普通流通股股东的地位也将得到根本改善。从这一点来说,基金的赢利机会将来自于战略性投资策略(SAA),即改变股票投资在组合中的比重。

  由于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已经建立完毕,所以2005年的债券操作主要是根据债券到期情况和申购赎回情况,对债券组合进行小幅度调整,维持组合的久期在1.5?2之间。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根据《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保本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在银华保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华保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银华保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

  2005年3月20日

  第六节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05)审字第246043-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元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业绩表

  2004年3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

  人民币元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4年3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

  人民币元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4年3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

  人民币元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报表附注

  200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1.基金设立说明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号文《关于同意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于2004年2月16日至2004年2月27日止期间同时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共募集净认购资金人民币6,072,208,769.34元,折合6,072,208,769.34份基金份额。认购资金在基金设立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790,759.40元,其中有效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409,172.74元,折合1,409,172.74份基金份额,其余利息为人民币381,586.66元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归入基金资产。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3月2日,合同生效日基金总份额为6,073,617,942.08份基金份额。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支付,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列支。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2.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而编制。

  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记帐单位为元。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配股权证和债券投资按本附注所述的估值原则计价外,其余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1.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和债券等;

  2.现金和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按本金估值,并按本金与所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

  3.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收盘价估值,该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实际成本与估值之间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4.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或增发的新股,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2)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5.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差异计入“配股权证”及“未实现利得”科目,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

  6.上市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计算后的净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银行间债券及未上?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9.每个工作日都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10.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库存证券的成本。当日有买入和卖出时,先计算成本后计算买卖证券价差。

  (1).股票

  A.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上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过户费、买入经手费、买入证管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深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经手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上海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去经手费和证管费计算。深圳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经手费计算。

  (2).债券

  A.a.买入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b.买入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买卖不计佣金。

  (3).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返售证券成本: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融券业务,按成交日扣除手续费后的应付金额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融券业务,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的、影响到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债券差价收入: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3).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4).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5).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6).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7).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4)信息披露费和审计费用按期初合理预估数额逐日计提;

  (5)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基金的费用于实际支付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费用。

  基金申购、赎回的确认

  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申请之日后,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于确认日按照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未分配收益和损益平准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将确认有效的申购或赎回款项分割为三部分,分别确认为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损益平准金的增加或减少。

  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认列。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为申购、赎回款中所含的按基金未分配净收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一部分金额,于计算基金申购、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收益。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收益分配;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并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1.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理费共人民币59,196,917.36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53,325,483.68元,尚余人民币5,871,433.68元未支付。

  2.基金托管人报酬

  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A.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9,866,152.89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8,887,580.61元,尚余人民币978,572.28元未支付。

  (4)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4.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第八节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基金股票投资前十名明细(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yhfund.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股票投资组合变动(单位:人民币元)

  (一)累计买入价值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二)累计卖出价值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五、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基金债券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到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第九节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第十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十一节重大事项揭示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7日依法成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的营业机构、商号、商标、互联网域名和咨询服务电话等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或者继续使用,各项业务照常进行。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4、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内部决策程序、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6、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相关事项。

  7、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3月2日,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变更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10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报酬尚未支付。

  8、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关的处罚。

  9、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请李树先生为公司董事,方强先生为公司监事。由于工作变动,李维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李国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上述内容摘自2004年7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董事、监事的公告》。

  10、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搬迁至: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二办公楼十层2-8室。客户服务电话变更为:010-85186558。上述内容摘自2004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热线号码变更的公告》。

  1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二办公楼十层2-8室。上述内容摘自200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变更的公告》。

  1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为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的代理销售机构;增加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的代理销售机构。上述内容摘自2004年2月23日、2004年7月5日、2004年7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13、2004年10月22日起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旗下三只开放式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上述内容摘自2004年10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1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征求托管人意见,本公司对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赎回费归属基金资产的比例和信息披露等。上述内容披露在2004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银华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15、2004年12月29日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获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1,478,146股),该次增发的主承销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非控股股东之一,上述内容摘自2004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16、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期内本基金租用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席位,本次交易席位的租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报告期各交易席位成交量及佣金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31日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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