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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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20: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第一节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中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特别说明除外。 注: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况 1、基金名称: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银河稳健基金、银河收益基金 3、交易代码: 银河稳健基金:前端收费151001,后端收费151101 银河收益基金:前端收费151002,后端收费151102 4、基金运作方式: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由两只基金构成,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彼此独立运作,并通过基金间相互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8月4日 6、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银河稳健基金:728171592.57份 银河收益基金:199995970.00份 二、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 1、投资目标: 银河稳健基金:以稳健的投资风格,构造资本增值与收益水平适度匹配的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银河收益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兼顾股票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2、投资策略: 银河稳健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动态配置资产,精选个股进行投资。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变化范围是: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5%至75%;债券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20%至45%;现金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20%。 银河收益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合理配置资产。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的基础上,通过组合投资,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作为债券投资的辅助和补充,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在正常情况下,债券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0%至95%;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至30%;现金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20%。 3、业绩比较基准 银河稳健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股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涨跌幅×75%+中信国债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涨跌幅×25% 银河收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债券指数涨跌幅×85%+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15%,其中债券指数为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51%+中信银债指数涨跌幅×49% 4、风险收益特征 银河稳健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中度品种(在股票型基金中属风险中度偏低),力争使长期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银河收益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中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低于指数型基金、平衡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及收益型基金,高于纯债券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200082 法定代表人:刘澎湃 信息披露负责人:屈艳萍 联系电话:021-65956688 传真:021-65958005 电子邮箱:compliance@galaxyasset.com 四、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7?8层 邮政编码:100036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35588 传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情况 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3层。 第三节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1、银河稳健基金主要财务指标 2、银河收益基金主要财务指标: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003年度指标计算期间为本系列基金成立日2003年8月4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 二、基金净值表现 1、银河稳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银河收益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3、银河稳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4、银河收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5、历年银河稳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图 6、历年银河收益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图 三、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第四节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简介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6月14日,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北京首都机场(行情 论坛)集团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21号文批准成立。 目前,除本基金外,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与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成立日:2002年8月15日 投资目标:为平衡型基金,力求有机融合稳健型和进取型两种投资风格,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30日 基金投资目标: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3、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12月20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二、基金经理情况简介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小组成员包括:李立生,男,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于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01年6月参与筹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6月起担任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小组成员包括:毛卫文,女,学士学历,8年证券从业经历,先后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主要从事证券分析与投资及相应的管理工作。2001年6月参与筹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2年8月起任债券投资经理。 三、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四、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1、银河稳健 本基金经过一年的运作,虽然相对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2.72%,但绝对收益却差强人意,因此特别感谢基金持有人一年来对本基金的信任和支持。 回顾过去一年的运作,值得深刻总结经验和教训。基金业绩表现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4年一季度,取得了较好的绝对回报,并兑现了部分收益,实现每单位基金分额0.05元的分红。第二阶段是2004年4月至8月,这一阶段由于对宏观调控的力度估计不足,基金净值下滑较大,主要是基础材料类股拖累了组合业绩。第三阶段是2004年9月至12月,由于坚持了价值投资的原则,绝对收益有了较大改善,并在第四季度取得超越基准2.06%的业绩,但是火电类股仍然拖累了投资组合整体的业绩。目前本基金组合的平均市盈率和平均市净率指标,无论是相对市场整体,还是相对蓝筹股整体,均达到了极低的水平,因此对其未来的表现还是充满信心。 总体而言,一点体会是,目前时代A股投资,在一定阶段,需要在价值投资和策略投资之间取得适度平衡,但是价值投资仍是获取长期稳定回报的坚实基础,股价的变化终将会回到由其基本面决定的价值中枢上来。 2、银河收益 2004年,影响我们投资环境的最大因素是宏观调控和紧缩的货币政策。债券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通胀预期的影响,经历了剧烈的震荡调整,全年呈现先抑后扬的走势,上证国债指数下跌近4%。上半年受一系列宏观紧缩政策出台以及债券市场清理等因素的影响,同时投资者对通胀及加息的预期加强,债券市场各期限券种全面下跌。进入下半年,随着宏观调控效果显现以及市场资金面的改善,债券市场开始稳步回升;2004年中国A股市场呈现了先扬后抑的振荡下行走势。从四月份开始,股指基本处于单边下跌态势,股指最终几乎以全年最低点报收。从回报来看,债券市场短期债券实现了较好的正回报;股票方面,瓶颈行业如煤电油运以及非周期性的消费类行业则表现了良好的抗跌性。 在基金运作方面,2004年银河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68%,银联收益的收益为-5.31%。本基金比较好地控制了上半年债券市场的风险,也较好地把握了股票市场年初的上涨行情。但在二季度初期,我们对宏观调控的力度估计不足,对股权类资产减仓不够坚决,持仓结构也不尽合理,影响了基金的收益。随后我们逐渐地进行结构调整,逐步地减持受调控影响较大的部分周期性行业,增加了稳定增长的行业和非周期性的消费类行业的比重。四季度随着股指的下跌,我们将股权类资产的比重逐渐提高于基准,对债券类资产适当加大了久期。但股票市场的表现仍不尽如人意,全年基金没有取得另人满意的回报。 总体而言,一点体会是,目前时代A股投资,在一定阶段,需要在价值投资和策略投资之间取得适度平衡,但是价值投资仍是获取长期稳定回报的坚实基础,股价的变化终将会回到由其基本面决定的价值中枢上来。 五、简要展望 1、银河稳健 展望2005年的市场环境及其可能的变化,本基金持较为乐观的看法。首先看制度因素,在“国九条”纲领指引下,各项政策开始逐步落实,证券市场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虽然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尚未明朗,仍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是作为过渡时期的制度建设,分类表决制度为保护各方股东利益以及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市场稳定提供了一种安全机制。这些制度安排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其次看经济因素,我国经济的发展依然强劲。经过宏观调控,2004年的各项经济数据指标均较为理想。随着能源及运输瓶颈的舒缓,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国将步入稳定增长的经济发展时期。 再次看市场因素,经过近4年的调整、投资理念的转变,以及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市场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无论是相对历史水平,还是绝对水平均达到很低的程度,已经具备较大的长期投资价值,对一些上市公司而言,即使放在全流通和国际化的视野下,也是如此。结合行业景气程度、上市公司估值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本基金继续看好能源行业,基础材料行业,以及基础设施和运输等行业。 2、银河收益 2005年投资面临的主要宏观形势是:继续巩固04年的宏观调控成果,宏观经济进入适度减速的平稳增长期,物价形势总体上仍不乐观,货币政策面临结构性紧缩的可能,汇率形成机制也有改革的必要。 我们认为债券市场经过两年的大幅调整,债券收益率已基本合理,虽然投资反弹和物价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但债券投资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市场对通涨已有充分预期,债市资金面宽松,预期05年债券市场环境较04年乐观,市场进入一个相对平稳发展的阶段。 股票投资方面,我们认为,在经历了近四年的深幅下跌之后,证券市场的发展环境在逐步好转,2005年股票市场再度大幅下跌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制约市场的因素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预计市场将呈现震荡格局。 因此本基金在资产配置层面,将以债券投资为主。在债券投资策略上,将比04年更积极,在控制利率风险的同时,把握市场阶段性投资机会,力争通过提高债券投资的利差收益和差价收益来提升整个债券投资的收益总水平。转债投资兼顾行业特征和条款特征。在股票策略方面,将中长期持有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大盘蓝筹股以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同时积极参与有价值的新发股票的投资。 第五节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托管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部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六节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由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银河稳健基金年度会计报表 1、银河稳健基金资产负债表 2、银河稳健基金经营业绩表 3、银河稳健基金收益分配表 4、银河稳健基金资产净值变动表 二、银河稳健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时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上市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配股权证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1)股票的估值: ①上市流通的股票以估值日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计算; ②送股、转增股、配股或增发的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计算; ③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④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2)证券交易所债券的估值: ①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②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第(1)、(2)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照本款第(1)、(2)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 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报价、收益率曲线、成本价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未上市债券 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成本价、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1)买入股票时,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价格和相关费用)入账;卖出股票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买入上市债券时,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卖出上市债券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买入非上市债券时,于实际收支付价款日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卖出上市债券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基金已发生的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待摊的方法,在费用受益期间内平均计入基金损益。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债券差价收入:卖出上市债券应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3)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4)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5)股利收入:在被投资股票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6)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和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7)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入账。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根据《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费:根据《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4)利息支出:按借款金额及适用的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5)其他费用:本基金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小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各基金的收益分配只针对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持有人。 (2)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如果各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的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符合分红条件的基金每年至少分配收益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若成立不满3个月的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相关基金的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 (8)除非基金持有人办理了选择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的手续,否则其持有基金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9)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两只子基金,各基金共同产生的收益,按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比例或简单算术平均分摊。具体的分摊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一般会计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该收益的性质共同协商确定。 各基金共同发生的费用,按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比例或简单算术平均分摊。具体的分摊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一般会计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该费用的性质共同协商确定。 (二)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三)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1)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①通过关联方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席位进行的交易情况: 注:交易佣金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扣除买卖的经手费、证管费及证券交易结算风险金等计算;债券现货及债券回购交易不计提交易佣金,但债券现货及债券回购交易产生的证券交易结算风险金从股票交易佣金中扣除。 ②根据银河证券与基金管理人签定的《证券交易席位租赁协议》,银河证券还需向基金管理人提供证券研究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银河证券的投资银行部门、营业部、研究部门等部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管理人基金管理业务的研究支持与配合。 ③本基金与银河证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佣金的计算及佣金比率是公允的。 (2)关联方报酬 ①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2004年度发生基金管理费12,698,060.21元,在2003年度发生基金管理费6,381,864.69元。 ②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2004年度发生基金托管费2,116,343.41元,2003年度发生基金托管费1,063,644.15元。 (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①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同业间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的情况: ②本基金与中国农业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四)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为未上市增发新股,按照估值日(或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详细情况列示如下: 三、银河收益基金年度会计报表 1、银河收益基金资产负债表 2、银河收益基金经营业绩表 3、银河收益基金收益分配表 4、银河收益基金资产净值变动表 四、银河收益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时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采用借贷记账法,除交易所上市股票和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1)股票的估值: ①上市流通的股票以估值日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计算; ②送股、转增股、配股或增发的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计算; ③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④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2)证券交易所债券的估值: ①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②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第(1)、(2)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照本款第(1)、(2)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 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报价、收益率曲线、成本价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未上市债券 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成本价、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1)买入股票时,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价格和相关费用)入账;卖出股票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买入上市债券时,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卖出上市债券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买入非上市债券时,于实际收支付价款日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卖出上市债券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基金已发生的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待摊的方法,在费用受益期间内平均计入基金损益。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债券差价收入:卖出上市债券应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3)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4)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5)股利收入:在被投资股票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6)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和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7)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入账。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根据《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费:根据《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4)利息支出:按借款金额及适用的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5)其他费用:本基金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小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各基金的收益分配只针对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持有人。 (2)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如果各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的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符合分红条件的基金每年至少分配收益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若成立不满3个月的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相关基金的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 (8)除非基金持有人办理了选择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的手续,否则其持有基金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9)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两只子基金,各基金共同产生的收益,按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比例或简单算术平均分摊。具体的分摊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一般会计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该收益的性质共同协商确定。 各基金共同发生的费用,按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比例或简单算术平均分摊。具体的分摊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一般会计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该费用的性质共同协商确定。 (二)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1)通过关联方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席位进行的交易情况: 注:交易佣金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债券现券成交额的0.21‰扣除买卖的经手费、证管费及证券交易结算风险金等计算;债券回购交易不计交易佣金,但债券回购交易产生的证券交易结算风险金从债券现券交易佣金中扣除。②根据银河证券与基金管理人签定的《证券交易席位租赁协议》,银河证券还需向基金管理人提供证券研究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银河证券的投资银行部门、营业部、研究部门等部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管理人基金管理业务的研究支持与配合。 ③本基金与银河证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佣金的计算及佣金比率是公允的。 (2)关联方报酬 ①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2004年度发生基金管理费2,587,795.12元,在2003年度发生基金管理费4,333,698.10元。 ②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2004年度发生基金托管费690,078.62元,在2003年度发生基金托管费1,155,652.79元。 (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①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同业间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的情况: ②本基金与中国农业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四)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为未上市增发新股,按照估值日(或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详细情况列示如下: 第八节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报告期末银河稳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银河收益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银河稳健基金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银河收益基金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银河稳健基金股票明细 2、银河收益基金股票明细 提示: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于http://www.galaxyasset.com网上刊登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一)报告期内银河稳健基金累计买入前20名股票明细 (二)报告期内银河稳健基金累计卖出前20名股票明细 (三)报告期内银河收益基金累计买入前20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内银河收益基金累计卖出前20名股票明细 (五)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银河稳健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2、银河收益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1、银河稳健基金前五名债券明细 2、银河收益基金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本年度银河稳健基金及银河收益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银河稳健基金及银河收益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买入返售证券、待摊费用及其他应收款等。 其具体金额如下表: (四)银河收益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第九节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第十节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本年度本系列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份 第十一节重大事件揭示 一、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三、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四、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五、报告期内,本基金曾于2004年4月23日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现金红利,其中银河稳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5元,银河收益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3元。 六、报告期内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七、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30%”的要求,本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银河稳健基金共向八家证券公司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银河收益基金向四家证券公司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向各证券公司租用的席位数量及交易量情况如下: 1、基金租用席位数量情况 2、银河稳健基金席位交易量情况 3、银河收益基金席位交易量情况 九、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临时公告如下:2004年1月6日刊登了《关于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2004年4月30刊登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2004年9月11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基金经理小组成员的公告》;2004年11月26日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哈尔滨分公司的公告》;2004年12月2日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南京分公司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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