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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8: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一、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价值增长

  交易代码:090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11月1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204,815,281.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目标:以价值增长类股票为主构造投资组合,在有效分散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达到超过市场的风险收益比之目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三个层次: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遵循自上而下的积极策略,个股选择遵循自下而上的积极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关注:低P/B值、具有可持续增长潜力、盈利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业绩比较基准:中信价值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20%

  (三)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大厦32层

  邮政编码:518040

  公司网址:http://www.dcfund.com.cn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总经理:于华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宏伟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电子邮箱:lihw@dc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邮政编码:100036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托管部负责人:张军洲

  信息管理负责人:李芳菲

  电话:(010)68435588

  传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本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dcfund.com.cn

  基金本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本基金于2002年11月11日成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四)本基金过往三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五)本基金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本基金于2002年11月11日成立)

  四、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小组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25%的股份。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景宏(资讯 行情 论坛)、基金景阳(资讯 行情 论坛)、基金景博(资讯 行情 论坛)、基金景福(资讯 行情 论坛)、基金景业(资讯 行情 论坛),以及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杨晓东先生,基金经理,硕士学位,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平安证券研究部总经理、平安保险公司投资经营部总经理、平安保险公司债券部总经理、蔚深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景阳基金经理。

  杨磊女士,基金经理助理,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分析师。

  (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2004年投资回顾

  200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继续保持复苏态势,中国经济也处于景气周期的上升期,整个全球经济环境偏暖。在此背景下全球能源和大宗原材料价格连续走高,而这给能源和资源消耗较大的中国经济发展造成了较强的制约,为此4月初国家开始进行宏观调控。同期上证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先从1497点一路上升到1783点,而后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证券市场出现大幅下跌,上证指数最低跌到1260点,市场最大跌幅高达29.4%。在上述背景下,上半年基于我们对中国宏观、行业和公司的分析,我们将股票资产比例进行了适当的下调,增持了债券和现金的比例。在债券组合中,我们降低了组合的久期;在股票的组合方面,我们重点投资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小的行业:如煤炭、电力、交通运输以及消费类如食品饮料等,以此来规避此次宏观调控政策对本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下半年,中国政府希望经济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注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方式转变,从能源和资源的角度以及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角度来看,我国本次宏观调控是必须和及时的。我们分析下半年政府的主要工作是把经济发展的重点主要放在对经济结构的调整上来,以此来保持中国经济未来能够平稳的发展。但我们对宏观调控对周期类行业的影响估计不足,片面认为一些周期性行业的龙头公司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小,因此股价也不会大幅下跌,所以对一些周期性行业的公司减仓不及时,致使基金净值受到较大影响,我们以后会认真吸取这次教训。在四季度我们将股票结构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主要是选择受宏观调控较小的非周期类的公司,以及周期类公司中我们认为周期能延续且估值合理的公司,同时我们注意重点投资公司治理结构较为透明的公司。从行业投资收益来看,2004年本基金贡献率最大的行业是食品饮料行业、零售业和房地产行业,损失最大的行业是汽车行业。

  2、2005年展望及我们的投资思路

  通过2004年的宏观调控,2005年我国经济的发展会更为稳健。2005年我国政府强调“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因此今年我国经济发展前景良好,全球经济发展仍较为强劲,这使能源、资源和大宗原材料的价格仍在高位盘整,仍有通胀压力,并对下游消费品构成成本压力,因此我们今年仍会关注上游的能源、资源类公司,并也关注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的下游企业。我们认为2005年中国经济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依然会遇到一些困惑,比如能源问题、通胀问题、社会分配问题、人民币升值问题等。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也会不断深入,对一些影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也可能会有所突破。因此,我们认为2005年中国资本市场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机遇大于挑战。

  我们今年将加强行业和公司的研究力度,并加强对行业公司的跟踪,以抓住市场机会。我们将首先关注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在未来会出现更好的投资机会,并关注企业的估值水平。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背景下,那些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能获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我们从目前市场的表现看到,虽然同是景气度上升的行业,但行业内大部份上市公司由于竞争力不强,失去投资价值。而在行业内具有垄断地位、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负债率较低的成长型公司将获得持续的增长,这些成为了我们投资的重点。

  市场经过3年多的下跌,估值越来越具有吸引力。我们依然相信中国正在步入上升期,而政府和企业经理人管理能力的提高,微观经济政策的改进,都使我们相信,在上市公司中会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我们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发现这些企业,才能与这些企业一起成长,才能为我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更多的价值。

  五、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托管大成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六、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5)第4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告书

  1、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2、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度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单位:人民币元)

  3、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度基金净值变动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配股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计入“配股权证”科目。若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f)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i)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2003年:在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c)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2003年:在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4、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0%/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7,650,378.79元(2003年:20,426,820.66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托管费2,941,729.68元(2003年:3,404,470.17元)。

  (e)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4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37,846,550.84元(2003年:254,305,070.20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220,965.18元(2003年:5,418,976.32元)。

  (f)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5、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由于认购增发新股而持有的流通受限制股票情况如下:

  八、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dcfund.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2、本报告期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3、本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2,604,293,059.84元,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为2,539,646,226.16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无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一)持有人户数

  (二)持有人结构

  十、基金份额变动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603,664,854.20份。

  (二)本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

  十一、重大事件揭示

  1、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2、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10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2年。

  4、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5、本基金在本期实施了两次分红。向截至2004年1月13日止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实施首次分红,每10个基金份额可取得分配收益人民币0.20元;向截至2004年3月26日止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实施第二次分红,每10个基金份额可取得分配收益人民币1.00元。

  6、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赎回费归属基金财产的比例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刊登在2004年10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7、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2004年11月15日起,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将开通“银联通”资金结算方式。

  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席位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席位债券交易量及回购情况为(单位:人民币元):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4)、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席位。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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