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基金公告 > 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 > 正文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6: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本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6月25日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611,540,853.02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为主的投资方法,着重在内需拉动型行业内部选择基本面良好的优势企业或估值偏低的股票。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金融货币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产业运行景气状况及政策的分析,对行业偏好进行修正,进而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和政策分析,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主,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并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以及社会政治状况等进行研究,着重利率的变化趋势预测,建立对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预测模型。通过该模型进行估值分析,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同时,计算债券投资组合久期、到期收益率和期限等指标,进行“自下而上”的选券和债券品种配置。如果政策允许,本基金将不做债券部分投资。

  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组合回顾与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综合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总市值加权指数(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按照总市值权重加权形成的指数),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风险较高的股票型基金中属于中低风险基金,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力争使本基金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邮政编码:518031

  法定代表人:徐英

  信息披露负责人:赵鹏

  电话:(0755)82370388-879

  传真:(0755)25987352

  电子邮箱:xxpl@invescogreatwall.com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邮政编码:100037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网址:www.abchina.com

  本基金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年度报告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并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二、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备注:⑴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2004年6月25日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之(五)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⑵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6月25日生效,截止2004年12月31日,基金运作时间不满一年。

  (三)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04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未进行收益分配。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33%、33%、17%、17%。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系列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孙延群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中兴信托上海证券管理总部研发中心高级研究员和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IT行业组组长,具有7年以上的证券行业研究和投资经验,主要从事电子通讯等高科技行业和上市公司的研究工作,在公司基本面分析、财务分析、公司估值等方面较为擅长,2003年加入我公司,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二)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重大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现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三)行情回顾与分析

  2004年我国证券市场呈现前高后低的市场走势,股指在4月份创出年内新高后经历了持续的下跌,全年上证综合指数下跌16.3%,与宏观经济的高速增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2004年第一季度,在经济增长强劲和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上升的带动下,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屡创新高,市场预期相关上市公司的业绩将大幅增长,上证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也创出了年内高点。过快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煤电油运严峻的紧张局面成为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主要风险。在此背景下,政府于2004年4月出台了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市场形势因投资者担忧经济过热和宏观调控所带来的影响而大幅下挫。与此同时,券商经营恶化,委托理财、挪用保证金等问题的屡屡出现以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恶性融资等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多年的问题也极大地打击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大盘一度创下了近五年来的新低,投资者对市场几乎绝望。2004年9月13日,温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抓紧落实国九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市场,良好的政策预期使市场出现爆发性的反弹。但在第四季度,随着券商问题的不断扩大以及国内多年来首次加息的影响,大盘逐步走低,年底收报于1266.50点。

  (四)基金运作情况回顾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6月25日正式生效,到2004年9月底,本基金基本完成了预定的建仓计划,整体股票仓位也达到了基金合同的规定。主要投资的行业包括:目前国民经济的瓶颈行业如电力、煤炭等;业绩增长明确的交通运输行业如港口、机场、高速公路等;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小的消费品行业如酒类、药品、零售等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前期跌幅较深、估值已经非常有吸引力的部分上游行业如钢铁等。由于在建仓时机和个股选择上把握较好,在2004年本基金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本基金从基金合同生效到年底的净值增长率为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9.76%,本基金的表现好于业绩比较基准。另外,由于现行法规已经没有对基金投资于债券的限制性规定,为了提高投资的灵活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更好的收益,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已经将投资于股票的最大比例提高至95%。

  (五)市场展望与投资策略

  在经历了2004年的高速运行之后,2005年中国经济增长的步伐将放缓至8-9%。基于目前的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来看,2005年中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的概率非常大。国家在调整经济方面将会越来越多的运用市场化手段代替行政手段。未来的中国经济将会在中长期内保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增长水平,这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宏观环境。

  宏观经济和市场平均估值水平是决定股市中长期走势的主要因素。从目前市场的估值水平来看,2004年新华富时A200指数成份股平均盈利增长超过30%,截止到2004年年底,市盈率为16.1倍。根据估算,该200家公司2005年的盈利增长估计为13.4%,动态市盈率降至14.2倍。即使按照国际成熟市场的评价标准,我们认为这一估值水平已经具有吸引力。对2005年的A股市场,我们没有必要过分悲观。

  由于市场估值结构不合理,股市的结构性调整仍将继续,从投资机会的把握上来看,行业和个股的选择更为重要。在投资增速下降、生产成本上升的宏观环境下,本基金仍然会重点投资以下行业和板块:一是具有垄断优势、业绩增长明确且估值合理的基础设施类公司,如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等;二是消费品领域具有品牌优势和较强定价能力的上市公司,以及消费升级的趋势中能够直接受益的上市公司,如食品饮料、零售、医药、旅游等;三是拥有较强的业务价值、治理结构相对规范、业绩能充分反映行业景气的上游企业;四是在某些行业中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上市公司。

  我们会始终坚持理性投资的原则,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运用上述投资策略通过有效的投资风险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达成在可接受投资风险水平基础上的可持续稳定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托管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6月25日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业务部

  五、审计报告

  本基金所聘任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财务会计报告

  (二)会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4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4年12月31日。

  (b)记帐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配股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计入“配股权证”科目。若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f)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实际受益期限内逐日摊销。

  (g)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i)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k)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l)基金收益分配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2、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3、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6,898,842.48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2,816,473.76元。

  (e)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4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6,650,456.31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5,048,767.90元。

  (f)本基金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4、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由于认购增发新股而持有的流通受限制股票情况如下:

  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3月15日拟定/宣告2005年度第1次分红,于2005年3月21日向截至2005年3月18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00元。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前28名

  累计卖出金额前20名

  本基金报告期内买入股票总成本为1,975,948,838.34元,本基金报告期内卖出股票实际清算金额为860,319,321.80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17,434,184.69元,由应收证券清算款6,189,409.03元、应收利息11,083,235.66元、应收申购款161,540.00元构成。

  4、报告期内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九、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十、重大事件揭示

  在本年度报告期内:

  1、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3、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4、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4年12月16日起,提高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最大比例至95%。以上变更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有关临时公告刊登在2004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5、本基金未实施分红。

  6、本基金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100,000.00元。

  7、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情况专用交易席位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选择券商的标准,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专用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名称、席位数量及席位变更情况如下:

  (2)各席位券商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及回购交易和佣金情况如下:

  本基金2004年度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

  本基金2004年度债券及回购交易情况

  (3)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在个别券商席位上的证券交易量比例超过30%,其原因为本基金于本期实际运作时间不足一年。

  (4)基金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9、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的法定名称及办公地址未发生变更。

  10、调整赎回费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会同基金托管人决定自2004年8月27日起,将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资产的比例由原赎回费总额的10%调整为实际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有关临时公告刊登在2004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1、修改基金契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会同基金托管人对《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进行了修改,将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改为现金分红,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的相关约定进行了修改,原基金契约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了其他修改。有关临时公告刊登在2004年10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2、开放申购、赎回时间:本基金于2004年7月1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从2004年8月27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有关临时公告分别刊登在2004年7月9日和2004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3、办理日常交易业务时间:本基金办理日常交易业务的开放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投资者应当在正常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交付申购款项。该提示性公告刊登在2004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30日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景顺长城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