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荷银行业精选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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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6: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董事(包括所有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国际互联网网站上的本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湘财荷银精选 交易代码:1622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7月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952,880,363.98 (二)基金投资目标: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策略:全面引进荷兰银行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70%×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30%×中国国债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的基金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武威路78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号为公商务中心E座 邮政编码:100089 法定代表人:章嘉玉 总经理:林伟萌 信息披露负责人:黄竹平 联系电话:010-88518989?8035、8037、8031 传真:010-68721958 电子信箱:irm@xchyf.com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xchyf.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818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bank-of-china.com 法定代表人:肖钢 信息披露负责人:忻如国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电子邮箱:xinruguo@bank-of-china.com (五)登载本年度报告正文的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xchyf.com 本基金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三、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2、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4年7月9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三)投资范围、(四)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 (三)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收益分配情况(单位:元) 四、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37号文批准,由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2003年9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2号文批准,荷兰银行有限公司参股本公司,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存量股权转让方式成立的合资基金公司,并更名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权结构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荷兰银行有限公司33%。 报告期末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30.46亿元,管理4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基本情况 刘青山先生,36岁。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同年加入华夏证券基金管理部,参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先后在研究部和投资管理部从事行业研究及投资管理工作,并分别担任业务经理和高级经理。2001年加入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筹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7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遵规守信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投资策略与业绩表现说明 业绩概述: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04年7月9日,从基金合同生效到2004年12月31日,荷银精选基金累计净值增长-1.12%,同期上证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收益率为-12.04%,而同期基金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38%。 2004年回顾: 我们认为影响2004年下半年市场走势的因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宏观经济调控的效果开始逐步显现,在宏观调控的影响下,钢铁、汽车等周期性行业受到很大影响,并进一步带来整个市场的下跌。 其次,A股市场估值与国际市场的逐步接轨,给A股市场带来向下重新估值的压力。客观的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A股市场的估值与国际市场接轨是必然趋势。而这一步伐在2004年下半年逐渐加快,A股市场估值水平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带来的直接结果是部分优质龙头企业股票的价格甚至已经低于国际估值水平。 第三,股权分置的问题始终没有找到很好的解决办法,在资本市场的这一根本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以前,市场很难真正走出弱势的形态。 第四,分类表决的作用越来越大,保护流通股东权益的相关措施正在逐渐发挥作用。 在这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2004年下半年的市场一直是持续的弱市。 2004年下半年本基金基本处于建仓期,在这一期间,我们的主要投资策略是寻找不受宏观经济调控影响的细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以及虽然所处行业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但是企业本身具有持续的业绩增长潜力的股票。这一投资策略保证了荷银精选在建仓期仍然取得了稳定的业绩。 2005年市场展望: 我们认为2005年将是一个振荡中构建底部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市场将面临很多新的投资机会,但同时也有很多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宏观经济调控在2004年已经取得初步成果,物价水平、信贷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均显示宏观经济已经逐步进入正常运行轨道,2005年中央将继续保持宏观调控政策,中国经济将实现软着落,中国经济将由加速增长期步入稳定增长期。 而股权分置问题中的博弈各方也将在逐步达成一致的道路上越走越近,2005年这一问题有望得到突破性的解决方案,制度性的变化将给市场带来新的投资机会。 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入市的渠道已经打通,未来将有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到市场中来,而这些资金的加入将对市场形成有力的支持。 此外,市场前期的超跌放大带来的恐慌已经造成了市场的过度反应,我们认为市场的超跌已经使很多公司的估值具备了很有吸引力的投资价值。 但我们认为,存在投资机会的同时,2005年仍然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的不确定来自两个方面:宏观调控可能导致经济增速的放缓以及大盘股发行带来的市场扩容的压力。 关于资本市场本质的看法: 在确定投资策略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市场的本质做进一步的思考。A股市场从2001年6月份的2245点下跌到现在的1300点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在这将近5年的持续下跌行情中,我们把市场的下跌归咎于不同的原因,例如国有股减持、宏观调控、与国际估值接轨、股权分置等等,并且在特定的时期市场往往将某一具体的原因过分强调放大。但是我们发现,即使在这一持续的下跌行情中,仍然有几十只股票逆市创出新高。支持这些股票持续上涨的动力,我们认为正是来自于企业的透明、清晰的治理结构和核心竞争力。因此,我们认为政策、制度的调整带来的只是短暂的交易机会,企业真正的投资价值来自于自身所具有的核心竞争力和清晰的法人治理结构。 2005年投资操作策略: 我们认为2005年将是一个转折之年,最困难的日子已经过去,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和资金面等都对市场的走势均形成有力的支持。我们所确定的2005年投资策略是: 寻找已经完成行业整合,具有持续且稳定的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我们认为这样的企业具有毛利率持久、稳定、可预测的优点; 把握行业与个股配置的集中度,寻求投资组合的协调,防止因为一个行业或者企业的变化对整个基金组合带来过度的影响; 与同行业其他基金保持同质性与差异性的和谐统一,对于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我们将警惕其流动性风险,但对其中具有长期成长性的优质股票我们也不回避,在寻求差异化方面,我们将重点关注行业龙头,具有相对垄断优势的企业。 五、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4年7月9日起托管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或“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账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严格复核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各项费用和基金的应得利益,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 (2)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包括本基金在股票一级市场、股票二级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及银行间国债市场的交易等,本托管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4年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其对于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赎回等重要事项的安排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3)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5)第55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4年7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4年12月31日。 (b)记帐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投资和配股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计入“配股权证”科目。若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f)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续)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g)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i)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j)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k)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l)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如当年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经宣告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2、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金额。 3、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代销机构 荷兰银行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根据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8月16日的公告,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基金字[2004]122号文),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现有股东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荷兰银行有限公司:33%。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及注册手续。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5,039,251.42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2,506,541.92元。 (e)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4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2,778,383.98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928,379.53元。 (f)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a)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4、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 (c)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由于认购增发新股而持有的流通受限制股票情况如下: 八、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单位:元)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单位:元) (四)股票投资组合重大变动 1、累计买入占期末净值2%的股票明细 2、累计卖出占期末净值2%的股票明细 3、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五)债券投资类别组合(单位:元) (六)债券投资明细(单位:元)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库。 3、其他资产(单位:元) 4、基金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单位:元) 5、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十、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十一、重大事项揭示 1、本年度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2、本年度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况。 3、本年度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为10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对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 4、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公司于2004年5月31日发布招募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发行募集期为2004年6月3日到2004年7月5日。 5、发行募集结束后,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4)第10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经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4]23号文备案确认,基金合同于2004年7月9日生效。 6、本公司2004年7月19日发布公告,本基金于2004年7月21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7、本公司于2004年7月23日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曾昭雄先生不再兼任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经理。 8、本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发布公告,鉴于公司股东变更,由股东提名并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张世明、金岩石、李湘伟、章嘉玉为新的股东董事、郭青峰为新的独立董事;原股东董事刘强、马明秀、李汝革、梅健、独立董事田劲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程国安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选举章嘉玉女士为董事长;根据林伟萌总经理提名,聘任苏朗诗女士(SolangeRouschop)为副总经理。 9、本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发布公告,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2号文核准,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现有股东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荷兰银行有限公司:33%。 10、本公司于2004年8月23日发布公告,增加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1日发布公告,增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代销机构。 11、本公司2004年9月7日发布公告,本基金定于2004年9月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及基金间转换业务。 12、本公司2004年9月23日发布公告,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从2004年9月27日开始正式推出“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3、本公司于2004年10月13日发布公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相关条款做了相应修改。 14、本公司于2004年11月3日发布公告,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改为现金分红。 15、本公司于2004年11月8日发布公告,对本基金的费率标准进行了调整 16、本公司于2004年11月23日发布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已于2004年11月22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办理完毕。 17、交易席位有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通过比较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租用了下表列示的券商席位进行交易。2004年7月9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12月31日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付的佣金如下: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咨询电话:010-88518989-8212公司网站:http://www.xchyf.com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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