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现金增值更改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式等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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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5: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招商现金增值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05年4月1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1、按照《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5年2月)“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章节下“(四)基金收益公告”中对修改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公式的有关约定,现根据《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将本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更改为: 注:(1) R i为最近第 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上述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3位。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根据《通知》第十款的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3、根据《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若遇法定节假日,本公司将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本基金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以上事项将于2005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本基金其他未及事项的原有规定若与上述《通知》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不一致的,以《通知》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为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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