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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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09: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送出时间:2005年3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交易代码:18469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1999年11月1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15年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0年4月24日 (二)投资目标:通过对技术创新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而实现长期资本增值。同时通过投资组合等措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而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本着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依据技术创新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预期收益和发展潜力,通过投资于技术创新类上市公司,实现基金长期的股票投资收益。通过综合国内国际经济环境、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的相关因素,确定各类金融工具的投资组合比例,达到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安全,谋求基金收益长期稳定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无 风险收益特征:无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全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传 真:0755-83195140 电子邮箱:webmaster@boshi.com.cn (四)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江永珍 联系电话:021-58408846 传 真:021-58408836 电子邮箱:jiangyz@bankcomm.com (五)基金管理人网址和年报置备地点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boshi.com.cn 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净值表现 1、历史各时间段基金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 3、 基金过往三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 (三)、过往三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简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施斌先生,1966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获学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89年12月,于交通银行总行国外部从事外汇清算和交易工作。1990年至1994年就读于美国杜兰大学金融和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1994年1月至1999年7月于美国U. S. Global Investors Inc.任基金经理,负责共同基金管理。1999年7月至2002年4月于USAA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任股票分析师,负责共同基金管理。2002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高级分析师,2003年6月起任基金裕华基金经理。 2005年2月,施斌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动,不再担任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经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聘请何肖颉先生担任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何肖颉先生,1973年3月12日出生,经济学硕士。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于北京印刷学院包装工程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学习投资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8至1996年8月,于北京民族印刷厂任助理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0年10月,于华夏证券研究所任行业与上市公司分析师。2000年11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2002年11月任基金裕阳(资讯 行情 论坛)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5月任基金管理部专户管理小组基金经理助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5.32%,同期上证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的跌幅为15.40%。 1、2004年度回顾 宏观紧缩政策对2004年的企业经营业绩水平以及股市的走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时各界对我国证券市场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关注也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基于对中国经济增长的长期看好,本基金按照价值投资理念,积极投资于具有稳定增长前景的价值类个股,并保持较高的股票仓位。我们认为投资于价值被低估的公司能够获得较好的长期收益。 2、2005年度展望 我们认为对经济运行和股市运行存在的问题讨论的越多,认识的越多,越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所以经过2004年的大思考、大检讨之后,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逐渐完善,2005年市场的不确定性将逐渐减少,同样经历宏观紧缩的考验后,企业的业绩将更加真实可靠,估值风险更加低。在此背景下,我们将继续积极挖掘、投资于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价值被低估的公司,争取为投资者取得满意的回报。 在投资思路上,我们认为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和企业值得继续投资,特别是其中在国民经济或者地域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地位的基础设施企业,和大型资源控制类企业。其次,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中,我们注重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治理结构的考察,挑选盈利模式清晰、具有稳定增长素质的公司。另外,随着目前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达到新的高度,国内外资本融合的速度将加快,以及国内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和提高治理水平的需要,我们预计国内企业的资源整合和战略性重组将出现一个高潮,我们将充分重视其中可能导致的企业基本面变化,积极探索其中蕴含的战略性投资机会。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4年,托管人在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4年,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裕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2004年,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交通银行 2005年3月28日 五、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5)第387号 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裕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裕华”) 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4年度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基金裕华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基金管理人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基金裕华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汪 棣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05年1月15日 薛 竞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年度会计报表 1、 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 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3、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4、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告书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年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相一致。 2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8,516,178.26元(2003年:7,639,800.12元)。 (c)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托管费 1,419,363.10元(2003年:1,273,733.65元)。 (d)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4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101,446.20元(2003年:8,158,303.45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36,812.46元(2003年:418,547.20元)。 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8,288,987.83元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2003年:5,089,166.04元)。 3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 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的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 本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2、本期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元 (五)报告期末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的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包括伊利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该公司于2004年7月21日发布公告称接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本基金所持有的伊利股份主要是2003年3季度买入,该股票是本管理人股票池中的备选股票,由基金经理决策,按程序经批准买入。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基金的其他资产包括:证券清算款2,319,262.96元,交易保证金250,000.00元,应收利息2,105,023.15元。 4、 报告期末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截止2004年12月31日)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基金持有人结构 (三)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注:本排名依据交易所提供的基金前100名持有人名册,按持有人名称汇总后所得。 九、重大事件揭示 (一)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本会计期间内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本基金托管人高管人员变更如下:蒋超良同志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建国同志担任交通银行行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方诚国同志不再担任交通银行行长、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殷介炎同志不再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职务; (三) 2005年2月4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基金裕华基金经理的公告》,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聘请何肖颉先生担任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施斌先生不再担任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 2004年1月31日,《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50号)文批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25%股权进行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变更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8%、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 2004年3月26日,《裕华证券投资基金(184696)收益分配公告》,向全体持有人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0.10元,共计派发现金收益5,000,000.00 元, 占可分配收益的95.2 %,剩余部分249,454元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04年12月30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实现收益的公告》,本公司所管理的裕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裕华”,总份额为5亿)2004年12月24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0518元,2004年1月1日至12月24日实现收益15,988,769.02元,截至2004年12月24日可分配收益为21,238,223.27元,每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为0.0425元。经基金裕华的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但未经审计。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于2005年初分配基金裕华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2004年可分配收益的90%,实际分配数额及具体分配事宜以本基金的分红公告为准。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六)本基金自1999年11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应付审计费60,000.00元; (七)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 号)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30%”的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裕华基金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裕华基金2004年度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付的佣金如下: 1、 股票及债券交易量(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2、 支付佣金(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3、 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裕华基金在深交所租用的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的席位中止使用。 十、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各年度审计报告正本 6、报告期内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5171155 信息披露电话:0755-83195001 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9日 裕华证券投资基金(184696)收益分配公告 本公司所管理的裕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裕华”),截至2004年12月31日,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23,450,462.17元,每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为0.04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公司拟进行基金裕华的收益分配, 分配方案已经基金裕华的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0.460元,共计派发现金收益23,000,000.00 元, 占可分配收益的98.08 %,剩余部分450,462.17元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基金裕华2004年12月31日基金单位净值为1.0583元,收益分配后, 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123 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止2005年4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裕华的全体持有人。 三、基金单位持有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5年4月1日 除息日: 2005年4月4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派发的现金收益于2005年4月4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基金发起人持有未流通基金单位份额应得现金收益由本基金派发。 2、可流通未托管基金份额的现金收益,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办法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517115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hi.com.cn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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