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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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 15:10 证券时报 | |||||||||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3月16日起正式生效。根据《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5年3月23日开始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162605、162606)的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场外办理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同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海南、山东、河南分行以外的其他分行网点推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其他代销机构根据实际需要也将适时开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只适用申购费后端收费方式,适用基金代码为“162606”,通过该计划申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仅能做场外交易,不能跨系统转登记;不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只适用申购费前端收费方式,适用基金代码为“162605”。 本基金赎回、跨系统转登记、上市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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