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股指期货推出在即 基金公司亟待政策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3:0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江南 发自深圳

  争论已久的股指期货政策框架日前初步敲定,券商与期货公司各司其职,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只有创新类券商可以申请期货交易介绍商(IB)业务,鼓励证券公司收购期货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观望后,基金公司也开始寻求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参与角色。

  “股指期货由券商还是期货公司做通道,对于基金公司并没有太大的分别。我们更关心的是监管部门给予基金公司的政策。”昨日,得知最新的股指期货参与政策后,大成基金沪深300指数基金经理杨丹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杨丹表示,由于国内股指期货标的指数初步确定为沪深300指数,这使得沪深300指数基金与股指期货形成了现货与期货的关系,给投资者带来了期现套利的机会。此外,一些定位于指数基金期现套利的私募基金已经悄然行动。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经有嘉实基金和大成基金先后发行了以沪深300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这与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形成了较为特殊的投资联动关系。而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同样拥有对股指期货的对冲风险与投资需求。

  此前,《第一财经日报》在深圳了解到,许多基金公司对于股指期货保持观望的态度。只有南方基金表示,旗下的保本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将在新的避险周期里把股指期货作为主要投资工具之一。

  由于监管部门针对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具体政策迟迟未出台,许多基金公司负责人仍然按兵不动。“一切的参与措施与投资策略,只能等到股指期货推出后再说。”南方基金投资总监王宏远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筹建中的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一份调研问卷显示,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将主要有自营和走代理两种途径。此次证监会确认了期货公司对于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的专营地位,意味着期货公司成为了基金公司的唯一代理通道。选择自营会员还是通过期货公司代理,取决于基金公司的自身实力和对股指期货的参与模式。

  杨丹坦言,监管部门对基金公司参与衍生品投资十分谨慎,权证也属于衍生品,但基金公司只能卖出和被动持有,且规定了持有比例限制。此外,证券投资基金的契约要求,也可能对投资股指期货产生一定限制。因此,预计基金公司将被制定较为严格的股指期货参与政策。

  尽管如此,大部分基金公司都认为股指期货的推出是一重大利好。不仅有利于改善基金的投资结构,也有利于丰富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大成基金投资总监施永辉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基金公司更愿意选择自营会员的身份参与股指期货,毕竟,多了一个通道环节,将增加交易成本和结算风险。当然,这也得等待监管部门的具体政策,预计金融期货交易所将根据资金规模、经营记录等指标制定一个自营会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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