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证监会力推基金风险准备金 有关税收问题是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 03:59 21世纪经济报道

  郭晓婧

  “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的草案已经做成并且报批了。”某接近监管层人士向记者透露。多家基金公司也证实,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制订的确在进行之中,而且证监会对此也十分重视。

  近日于哈尔滨举行的一次会议,有多名基金公司督察长参与,据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有关人士也曾在会上提及需要建立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

  一方面,证监会力推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另一方面,有基金公司对这一草案能否及时获批并得以出台表示怀疑。

  股东异议

  今年二季度,货币市场基金出现了有史以来的最大规模赎回,不少基金不得不为此提前支取组合中的定期存款,因而造成了相当数量的利息损失。

  6月中旬,证监会为此发布的《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因提前支取导致的利息损失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文件出台后,北京一家去年盈利状况不佳的基金公司因此支付了120万元。

  早在今年初,证监会基金部考虑设立基金公司风险管理金制度的报道就曾见诸报端。有媒体报道称,此举旨在消除基金业高速发展下的中小基金公司的生存危机。而这一事件进一步刺激了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出台提速。

  表面上看,基金行业风光无限,到目前为止尚无一家公司破产倒闭。加之证监会对基金公司牌照发放的限制,有意在基金行业分取一杯羹但又难以申请到牌照的投资方,不得不选择收购现有的基金公司。此举遮盖了基金行业中部分公司入不敷出的现实,事实上部分公司已亏损严重,无力承担运营或政策等可能带来的风险。

  “证监会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将会具体规定发生哪些情况时可以提取风险准备金。在上述状况下,就可以以风险准备金来抵(风险赔偿或补偿)。这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是可用的资金,股东应该会支持的。”有基金公司如此表示。

  对于保持如此心态的基金公司股东,必然是对手中的基金公司有长远打算。事实上,不少股东在设立或收购基金公司时并未抱有这样的心态,而是让基金公司尽快盈利以收回投资或找到下家溢价卖出。

  股东们的态度将成为这一制度出台的障碍之一。

  证监会计划设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的考虑,其初衷也是为了基金行业向好。然而基金公司对此未必领情。

  有基金公司表示,提取风险准备金对股东的收益会有所影响,对大公司尤其是盈利状况较好的公司,这种影响相对较小,但对管理规模较小且又亏损的公司,经营层的压力较大。“比如,股东本来希望今年公司可以盈利,如果提了风险准备金,经营层就难以完成任务了。”

  据某基金公司透露,有基金公司股东将会为此事有所动作。

  税收问题

  这一制度推出必须解决的另一个问题是税收。

  多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在这个草案中,有关税收的问题是关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基金公司对风险准备金制度的态度。

  而这一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到这一制度能否顺利出台。

  “此事涉及到与税务部门的协调,在草案较成熟时,监管层会将其送到其他部委会签。”某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

  一些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最后出来的结果会是税前提取风险准备金。

  “建立这项制度对基金行业有利,不过税收问题一定要处理好。如果在税后提取风险准备金,就只是约束股东行为,而失去了风险准备金预防风险的本意了。” 某基金公司风险控制部门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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