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发展创业投资基金 给私募基金合法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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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6:4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应加快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为非公开上市企业股份提供交易平台 本报北京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昨天在清华大学的一次学术演讲中指出,中国应该加快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非公开上市企业股份的转让流通提供平台,同时也为创投基金提供退出机制,从而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吴晓灵认为,中国的创新型企业目前面临着筹资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她表示,中国现在虽然已经存在一些风险投资基金,但由于缺少有效的筹资机制和资金退出机制,所投资的企业大多选择到海外市场上市,形成“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局面。 在吴晓灵看来,解决上述问题首先需要给予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从而为创投基金建立有效的筹资机制。吴晓灵说,监管当局慑于金融风险的发生,长期以来采取了审慎的监管原则,实际上应当将监管的重点放在间接筹资的行为上。如果投资者是拿自己的钱去投资,就应该建立投资人自担风险的机制。 吴晓灵表示,中国现在已经具备发展私募基金的环境。首先中国拥有大量的资金,可以提供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其次是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改为私募基金的设立预留了空间,即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00份的证券为非公开发行证券,如果是向合格的投资人募集资金就能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要求。吴晓灵认为现在唯一的障碍就是缺少一部法律来界定合格的投资人,希望将要出台的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能够有所突破。 “如果想要通过私募基金的方式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就需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这是吴晓灵提出另外一项建议。她说,过去我国比较注重场内交易市场,而对场外市场重视不够。在全民的金融风险意识增加之后,应该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 事实上,现在深交所和上证所都拥有建立场外交易市场的技术条件,比如深交所拥有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上证所有大宗交易系统。吴晓灵表示,可以在现有报价系统基础上来发展场外市场,在这个过程中还要规范信息披露,培育做市商制度,维护市场秩序。 另外吴晓灵还表示,随着三个专门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立,金融监管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金融综合监管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现在需要加强互相之间的协调,为促进金融综合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这是金融监管今后努力的方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