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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获得监管批复 中信证券华夏基金合并在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 14:31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孙健芳 北京报道

  中信证券收购华夏基金一事终于获得突破。

  7月4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正式批准公司收购华夏基金股权”。市场人士认为,在收购之后,中信基金、华夏基金合并也将提上日程。

  收购成真

  此次收购案中,中信证券将付出3.3亿元的总价款收购华夏基金40.725%的股权,其中受让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华夏基金35.725%股权、受让北京证券5%的股权。

  市场认为,中信收购华夏基金案已进入最后阶段。

  从2005年底,市场就不断传出中信

证券收购华夏基金的消息,但此事多次被中信高层否认。今年3月,事情逐渐明朗,北京市国资委表示,作为中信证券将注册地点由深圳迁回北京的条件之一,虽然有外资高价竞购华夏基金的股权,北京市国资委仍选择将持有的华夏基金股权转让给中信证券。

  3月28日,中信证券正式发布收购消息,称将以总价款不超过3.3亿元收购华夏基金40.725%的股权。

  4月28日,华夏基金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了董事会,会上华夏基金的所有董事一致同意中信收购华夏股权一事,并定于5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切进展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华夏基金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之后,7月4日中信证券再次公告,股权转让已经获得

证监会批准。

  合并提上日程

  2005年底,与中信购买华夏基金股权一同流传的还有中信基金和华夏基金两公司即将合并的说法。

  这种说法的法律依据是,中信证券购买华夏基金股权后,中信集团旗下将有三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别是持股比例达到40.725%的华夏基金、持股比例达到49%的中信基金和中信信托(中信证券控股中信信托)持股33%的信诚基金,中信证券直接、间接控股参股基金公司达到3家,这与证监会对基金公司股东“一参一控”的持股限制规定不符。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我相信,中信证券顺利而尽快的完成对华夏基金股权的受让,应当会找到既合法、又合规,更可以昭示于众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华夏基金独立董事王连洲就此认为。

  市场倾向认为,在中信收购华夏基金之后,属于同一大股东控制的中信基金和华夏基金可能会被合并。

  这种合并也有现实理由,中信基金和华夏基金业内模式相同,都从事相同的资产管理业务,如不进行合并,就无法达到节约成本运作和规模化发展计划。

  在收购获得监管批复之后,中信基金和华夏基金的合并将提速。有意思的是,目前中信基金工作地点是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据悉租期在今年8月到期,而现在中信基金并没有续租。

  “现在中信基金是时刻等待命令搬到华夏基金工作的金融街通泰大厦中,那里有足够的地方容纳。”有基金业内人士称。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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