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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6月23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11:56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表明在基金业加快发展的今天,监管当局对基金公司的规范治理工作非常重视。今日有一家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正式设立,初设规模只有8.5亿左右,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来说是个非常低的起点,当前以投资股票为主的基金收到资金追捧和新股配售开闸放水等因素导致了货币市场基
金受到一定程度的冷落。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10日证监基金字[2006]87号文批准,于2006年5月29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6月1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851,982,753.02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851,982,753.02份,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150,001.00元人民币。该资金已于2006年6月2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640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851,982,753.02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150,001.00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852,132,754.02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6月2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根据《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定于2006年6月2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021)38794888,4008894888

  传真:(021)6888119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503B室(100005)

  电话:(010)65172266转5003

  传真:(010)65179122

  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兴业证券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61

  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

  (1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联合证券网址:www.lhzq.com

  (14)光大银行

  咨询电话:95595

  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具体网点名单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业务。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业务开放时间安排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三、日常申购安排

  (一)投资者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上门咨询和上门接单服务:对于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者,如果在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申购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公司将提供上门咨询和接单服务;对于不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者,如果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我们也提供上门咨询和接单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事宜进行调整。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申购费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三)申购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申购数额限制和申购费率,但应最迟于新的申购数额限制或申购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日常赎回安排

  (一)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000份,如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1000份,应一次性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二)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费率见公司网站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三)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赎回数额限制和赎回费率,但应不迟于新的赎回数额限制或赎回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日常转换安排

  (一)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二)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已公告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推出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6年6月26起,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指定报纸、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51fund.com)等处查询。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相关事宜。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决定自2006年6月26日起正式推出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以下称“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或“本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现就本计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申购基金代码:540001,后端申购基金代码:541001)。

  三、办理场所

  自2006年6月26日起,投资者可到交通银行、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等代销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自2006年6月26日起,本计划的申请开始受理,本计划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含500元)。

  八、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九、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十、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二、业务咨询

  欢迎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咨询有关本计划的详细情况,也可拨打其他代销机构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999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2、交通银行

  电话银行:95559

  网上银行:www.bankcomm.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8008206888;021-962588

  公司网址:www.gtja.com

  4、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0-87555888转

  公司网址:www.gf.com.cn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800-820-0108;010-6518675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做出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本基金的具体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销售机构办理本计划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届时另行公告。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7号文批准,于2006年5月29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21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6年6月26日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简称:华富货币;基金代码:410002)。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5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14层

  联系人:裴军、林楠

  咨询电话:021-38834699

  传真:021-68887997

  网址:www.hf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n

  2、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陈洁

  电话:021-58781234-1638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热线: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联系人:唐泳

  电话:0551-5161671

  传真:0551-5161672

  公司网址:www.huaans.com.cn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盛云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f.com.cn

  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人:万齐志

  电话:0791-6289771

  传真:0791-6289395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0、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袁红彬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传真:025-84579778

  客户服务热线:025-845798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人:苗永华

  电话:0755-82262888-2261

  传真: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pa18.com

  1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系人:杜颖灏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50543470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65020

  公司网址:www.xcsc.com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972

  客户服务热线:0591-87547101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郭京华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联系人:龙涛

  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客户服务热线:北京010-86525005,上海021-62196752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石健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64032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申购和赎回业务安排

  (一)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申购和赎回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单笔申购申请不得低于1000元;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若某笔赎回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网点)托管的基金全部份额一次性赎回。

  (三)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三、基金收益公告

  自2006年6月26日始,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第三次开放申购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契约》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26日发布“南方避险增值基金首次募集份额进入下一避险周期暨第三次开放申购公告”。现将相关内容再次提示如下:

  1、本基金本次开放申购的基金代码是202202。

  2、本基金从2006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30日每工作日9:00至15:00,通过本公司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网上交易渠道)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开放申购,先购先得。投资者可以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热线:400-889-8899进行咨询,也可以联系如下:

  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北京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信泰证券、西部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

  3、本基金的预计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在开放申购期间基金资产达到或超过预计规模时,基金管理人可提前终止申购,但对于终止申购当日提交的申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

  有关详情可登录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查询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热线:400-889-8899进行咨询。

  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预告

  【特别提示】:根据《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万家保本增值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9月28日。截至2006年6月21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1254元,累计净值1.1774元。为及时回报投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决定实施本年度的第二次分红,以2006年6月2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础向持有人进行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3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26日

  2、实际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6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方式。

  3、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021-68644599,或登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南方避险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南方避险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02201/202202,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已实施多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64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53号)的有关规定及《南方避险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南方避险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再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6年6月2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剩余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6月26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27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TA正式处理结束后在注册登记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分红仍然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不接受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

  2、现金红利将于2006年6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前(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于2006年7月3日后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9-8899)。

  3、投资者还可以到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分红情况。

  宝盈基金增加第一创业证券为基金代销机构

  一、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增加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该基金披露的公告。

  二、自2006年6月23日起,本基金在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个城市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手续:北京、深圳、上海、佛山、长沙、廊坊(详细网点附后)。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楼

  邮编:518034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网站:www.byfunds.com

  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B606室

  邮编:100045电话:(010)68083668

  上海办事处: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12楼G座

  邮编:200050电话:(021)52400156

  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总部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6层

  邮编:518028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583

  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增加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该基金披露的公告。

  二、自2006年6月23日起,本基金在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9个城市1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手续:北京、上海、无锡、宜兴、江阴、杭州、南京、广州、镇江(详细网点附后)。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楼

  邮编:518034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网站:www.byfunds.com

  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B606室

  邮编:100045电话:(010)68083668

  上海办事处: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12楼G座

  邮编:200050电话:(021)52400156

  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总部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邮编:214002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网站:www.glsc.cn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增加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该基金披露的公告。

  二、自2006年6月23日起,本基金在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8个城市2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手续:北京、深圳、上海、杭州、武汉、成都、西安、南京、哈尔滨、济南、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广州(详细网点附后)。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楼

  邮编:518034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网站:www.byfunds.com

  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B606室

  邮编:100045电话:(010)68083668

  上海办事处: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12楼G座

  邮编:200050电话:(021)52400156

  2、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总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邮编:350001客户服务电话:(0591)87613888

  网站:www.xyzq.com.cn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即日起代理销售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等18个省、4个直辖市的42个城市61家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咨询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代销营业网点;

  2、登录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致电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4、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3134688;

  5、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6]122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学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治理结构,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贯彻落实,并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6年12月31日前修订公司章程。

  最后是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基金今日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独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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