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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6月2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1:01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深交所发布《中小板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引人注意。对于一个开放式基金来说,10天募集13亿并不是一个多么好的发行业绩,加上今天现金认购和周一的股票认购,估计最终规模也不会很大。但可能考虑到目前中小企业板的实际规模,基金管理人和管理层面提出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提高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而做出这样的决定,实在是不失为一个实事求是的选择。

  重要业务信息

  中小板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2号文批准,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已于2006年5月2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06年6月16日。在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初步统计,截止到2006年5月31日,合计认购份额已经超过13亿(未经

审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提高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经请示中国证监会同意,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相关安排如下:

  一、场内和场外现金认购截止日为2006年6月2日。

  二、股票认购开始时间为2006年6月5日,认购时间为1天。

  中小板ETF新增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经确定,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东方证券作为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可以销售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在以上证券公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购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上海证券咨询电话:021-962518,

  上海证券网站:www.shsec30.com;

  2、宏源证券咨询电话:010-62267799-6789,

  宏源证券网站:www.ehongyuan.com.cn;

  3、民生证券咨询电话:0371-67639999,

  民生证券网站:www.mszq.com;

  4、东方证券咨询电话:021-962506、4008888506,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二、本基金的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自2006年6月2日起,本基金将有包括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元证券、兴业证券、南京证券、中原证券、平安证券、信泰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北证券、万联证券、金通证券、中金公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齐鲁证券、华龙证券、国海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西南证券、世纪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东方证券等四十家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附:

  上海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宏源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3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上海、北京、深圳、海口、沈阳、大连、盐城、桂林、柳州、武汉、南宁、哈密、昌吉、石河子、杭州。

  民生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济南、郑州、新乡、南阳、周口、驻马店、鹤壁、巩义、上街、新密。

  东方证券在以下12个城市的5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湖北、湖南、四川、江苏、浙江、广东、广西。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收益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字[2005]41号、42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508)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5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06年6月2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按照上述规定,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截止2006年6月1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为2,437,395,340.44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3.9114元(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006年6月1日基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为1.767%。本基金收益分配将按月结转份额。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基金2006年6月5日至2006年7月5日申购费率优惠

  为了答谢投资者对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支持和厚爱,本公司将举办旗下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友邦盛世”,基金代码:460001)“一年高回报,周年再献礼”限时优惠申购活动,活动期间对友邦盛世的申购费率实行优惠,具体优惠方案如下:

  一、活动期间:2006年6月5日至2006年7月5日

  二、申购费率优惠方式:活动期间凡申购该基金的投资者,均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三、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湘财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和兴业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友邦盛世的优惠申购业务。

  四、本次活动期间,如增加或调整直销和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咨询相关事宜。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基金增加代销机构

  一、根据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的《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湘财证券、东北证券和上海证券将自2006年6月5日起代销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46000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二、自2006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到湘财证券、东北证券和上海证券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

  网站:www.xcsc.comwww.eestart.com

  2、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431-6688-99,5096733

  网站:www.nesc.cn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2518

  网站:www.962518.com

  4、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400-888-0001

  网站:www.aig-huatai.com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LOF)恢复大额申购业务

  为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趋势基金")自2006年4月13日起暂停接受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申请。

  鉴于目前对兴业趋势基金基金份额净值造成较大影响的因素已基本消除,我公司决定自2006年6月2日起恢复兴业趋势基金单笔金额100万以上(不含100万)的大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14536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汇添富基金网上交易基金转换费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公司旗下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8,以下简称“汇添富优势”)和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519518,以下简称“汇添富货币”)之间的转换。为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者,本公司决定自2006年6月2日起对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业务实施以下转换费率:

  1、汇添富货币转入汇添富优势,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2、汇添富优势转入汇添富货币,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28932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tf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基金分红信息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次分红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9月5日生效,截至2006年5月30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39,481,435.78元。根据《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到点分红”的实施办法,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5月30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实施第十四次分红。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6日

  3、派现日:2006年6月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6月7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9日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五、提示

  1、“到点分红”是指每当本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基准0.0225元(为当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若该利率进行调整则本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基准也进行相应调整),即需实施分红,且每次份额分红金额为份额可分配收益基准的最大整数倍。其中可分配收益=基金当期实现净收益+以前年度未分配收益+损益平准金-当期已分配收益-未实现资本利得损失;份额可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当日发售在外的基金总份额。

  2、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变更分红方式,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收费模式,提交相应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4、如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针对某一收费模式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人持有的依照同一收费模式所购买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5、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6年6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6年6月5日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分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子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九次收益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核实,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1.20元。至此,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分配红利已达3.00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6月1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6年5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融通金算盘家族之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分红预告》。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或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网址:www.rt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48088)。

  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

  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087后端519088,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16日正式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由于基金单位已实现收益又一次超过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点――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的两倍,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五次分红,本次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核实,以2006年5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对基金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67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7日

  2、派现日:2006年6月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6月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基金份额,并于2006年6月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9日从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从2006年6月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6月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10-58503322)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8503322、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5、权益分派期间(2006年6月7日至6月9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6、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本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010-5850332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基金第四次分红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为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第四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5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13日;

  2.红利划出日、红利再投资日:2006年6月14日;

  3.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1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14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6月16日起可查询、赎回。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06年6月14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06年6月13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对本基金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06年6月12日前(含该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04年8月24日。为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第四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以2006年5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20日;

  2.红利划出日、红利再投资日:2006年6月21日;

  3.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2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21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6月23日起可查询、赎回。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06年6月21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06年6月20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对本基金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06年6月19日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生效。截止到2006年6月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1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第二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下款所列方式查询分红方式。

  2、由于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分红方式设置和修改系统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本次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当季发生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对账单。如未能如期收到对账单,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致电本客服中心并要求补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3)如对账单显示的分红方式,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经向本公司查询发现其当前的分红方式与申请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以本公司确认的为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修改分红方式。

  (4)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并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在第一次分红中未能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务请尽快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

  (5)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公司将于本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邮寄包含本次分红信息的对账单。由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一、分红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分红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7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8日

  3、分红公告日:2006年6月8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6月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场内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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