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6月1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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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2:03 新浪财经 | |||||||||
方信 今日又有一家混合型基金宣布成立,初设规模23亿余份,起点不是太高。近期新基金之间发行规模差异很大,显示了投资人对基金类型以及发行人以往业绩的认同程度。与此同时,又有一家股票型基金发布了发行文件,在股票市场后是市看好的背景下,股票型基金可能更受关注。
重要信息: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68号文批准,于2006年4月18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6年5月26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364,021,808.26元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738,232.23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6年5月3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57,243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2,364,021,808.26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738,232.23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2,364,760,040.49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5月3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中银国际基金开展申购业务优惠费率活动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旗下中银中国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增长基金(基金代码:163803)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银行渠道及直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并已于5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经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与场内场外代销券商充分沟通,此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将增加场内场外代销券商参加。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适用期间:2006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的交易日。 二、适用基金:中银中国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增长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华夏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 根据证监基金字[2006]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上述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限制 1、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2、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4、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规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将在10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6、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各剩余期限的资产支持证券。 7、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8、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 9、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各信用级别的资产支持证券,但该基金投资于国债及信用等级为BBB级或以上(或者有高信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 10、除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和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为BBB或以上。 11、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二、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1、买入持有策略 基金可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2、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3、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4、相对价值策略 基金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三、风险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将相应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了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严格执行公司投资授权制度。 3、中央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及交易对手风险控制等。 4、公司固定收益部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由信用分析师对信用风险进行评级,并提供相关信用评级报告。密切跟踪影响基金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5、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评估模型风险。密切跟踪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变化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收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6、基金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7、基金将密切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8、基金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技术手段,使基金相关操作以谨慎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基金及持有人利益得到保障。 9、基金管理人将严格审查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文件,确保各业务环节都有适当的法律保障。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揭示 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但仍面临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 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5、操作风险 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6、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五、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披露其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分红信息: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支付收益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6月1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5月9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6年5月9日起至2006年6月1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6月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6月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5日。 (注:2006年6月5日为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2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5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06年6月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联证券、湘财证券、华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天同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上海银行、东方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支付收益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根据《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6月1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31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31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待结转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累计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所有待结转收益) 投资者当日待结转收益以截尾的形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截尾部分当日进行二次分配。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时,以截尾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截留部分保留在投资者收益账户内。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6月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6月1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2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2006年5月31日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2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5月31日申购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5月31日赎回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350088。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基金发行信息: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7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自2006年6月5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证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证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4、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6、本基金首次发售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销售网点认购,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5,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50000元。 8、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 9、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帐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6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5、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0-83918088)及直销专线电话(020-38797023)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10009)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基金投资目标 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长期稳健的资产增值。 6、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发售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8、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网点(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工商银行:本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的20000多个理财网点销售; -广发证券:本基金在广发证券的133个网点销售; -国泰君安证券: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的161个网点销售; -银河证券:本基金在银河证券的167个网点销售; -国信证券:本基金在国信证券的25个网点销售; -申银万国证券:本基金在申银万国证券的109个网点销售; -招商证券:本基金在招商证券的31个网点销售; -中信证券:本基金在中信证券的41个网点销售; -中信建投证券:本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的116个网点销售; -海通证券:本基金在海通证券的90个网点销售; -华泰证券:本基金在华泰证券的34个网点销售; -联合证券:本基金在联合证券的34个网点销售; -光大证券:本基金在光大证券的46个网点销售; -长江证券:本基金在长江证券的52个网点销售; -中银国际证券:本基金在中银国际证券的约20个网点销售; -东方证券:本基金在东方证券的37个网点销售; -国联证券:本基金在国联证券的13个网点销售; -平安证券:本基金在平安证券的22个网点销售; -湘财证券:本基金在湘财证券的31个网点销售; -东莞证券:本基金在东莞证券的20个网点销售; -财富证券:本基金在财富证券的18个网点销售; -国都证券:本基金在国都证券的18个网点销售; -世纪证券:本基金在世纪证券的21个网点销售; -西部证券:本基金在西部证券的约22个营业部销售; -华安证券:本基金在华安证券的69个网点销售; -山西证券:本基金在山西证券的28个网点销售; -东吴证券:本基金在东吴证券的18个网点销售; -金通证券:本基金在金通证券的37个网点销售; -天和证券:本基金在天和证券的17个网点销售; -广东证券:本基金在广东证券的71个网点销售; -万联证券:本基金在万联证券的20个网点销售; 各代销机构的详细销售地点请见附件。 (3)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06年6月5日到2006年6月23日公开发售。在上述时间段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先购先得。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对于1000万元以上的认购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数保留至0.01个基金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举例如下:假设某投资者以10000元认购易方达价值精选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4.70元,则其可得到的份额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2%=12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4.7-120=9894.70元 认购份数=9894.70÷1.00=9894.70份 即投资者用1万元认购本基金,在此其间产生了14.70元的利息,可获得9894.70份基金份额。 3、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4、通过工商银行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在工商银行以外的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不设金额级差。 5、在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不设金额级差。 6、投资者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 7、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可接受个人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8、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9、已购买过易方达开放式基金(易方达深100ETF除外)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10、缴款方式 通过代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工商银行销售网点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直销中心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9:00至17:00(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基金公司基金帐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自助卡; ②《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帐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为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开户和认购的基本流程,具体程序和手续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期每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3、开立基金账户(已开立过易方达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过易方达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四)通过易方达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7:30(周六、周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户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2)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易方达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38797023 (五)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80012217110802700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或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资金帐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4、个人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工商银行销售网点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5、直销中心办理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efunds.com.cn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7:00(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基金公司基金帐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2)填妥的《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为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开户和认购的基本流程,具体程序和手续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期每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已开立过易方达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易方达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仅需开通已有基金帐号,投资者须提供基金帐号)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基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四)通过易方达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期每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38797023 (五)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80012217110802700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转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3、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其所生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0-83918088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娄利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庄为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38797023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20)83918088 传真:(020)38797032 联系人:熊桃红 网址: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574367 传真:010-66574377 联系人:郑轶男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邮编:200121)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021)50476667 联系人:周晓蕾 2、代销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工商银行 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联系人:田耕 网址:www.icbc.com.cn (2)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3)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4)中国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国信证劵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劵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劵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800-810-88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网址:www.guosen.com.cn (6)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网址:www.sw2000.com.cn (7)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9)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 业务传真:(010)65182261 清算传真:(010)65183880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10)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金芸 客服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1)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人:张雪瑾 联系电话:(025)84457777-882 网址:www.htsc.com.cn (12)联合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联系人:范雪玲 网址:www.lhzq.com (13)光大证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4)长江证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联系人:毕艇 网址:www.cz318.com.cn (15)中银国际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 (16)东方证券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962506 传真:021-62474651 联系人:盛云 网址:www.dfzq.com.cn (17)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10)2831662,2588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网站:www.glsc.com.cn (18)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电话:0755-82440136 服务热线:95511 联系人:余江 网址:www.pa18.com (19)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联系人:陈伟 网址:www.xcsc.com (20)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周建辉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221193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童怡腾 网址:www.dgzq.com.cn (21)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八十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电话:0731-4403446,0731-440343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张治平 网址:www.cfzq.com (22)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800-810-8809 联系人:马泽承 联系电话:010-64482828-390 网址:www.guodu.com (23)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夏尚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24)西部证券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32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黄晓军 网址:www.westsecu.com.cn (25)华安证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电话:0551-5161671 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唐泳 网址:www.hazq.com或 www.huaans.com.cn (26)山西证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27)东吴证券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28)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余少南 网址:www.bigsun.com.cn (29)天和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孝女路2-2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孝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管大源 电话:0571-96336 传真:0571-87925150 联系人:张帆 网址:www.thsec.com (30)广东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池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9621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3270505 联系人:陈新 联系电话:020-83270846-72899 网址:www.stock2000.com.cn (31)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骏广场三座34楼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6911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何勇峰 联系电话:020-87691111 网址:www.wlzq.com.cn (四)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负责人:吴冠雄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朱小辉、陈华 联系人:杨科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10-65246688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联系人:罗国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 附:本基金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直销机构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020-38797032 电话:020-38797023 联系人:熊桃红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20-83918088。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574367 传真:010-66574377 联系人:郑轶男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邮编:200121)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021)50476667 联系人:周晓蕾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二、代销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工商银行 在以下37个一级分行、直属分行的2万多个理财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厦门、苏州、三峡(如有变化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广发证券 在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3.国泰君安证券 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银河证券 在以下64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国信证券 在以下20个省、市,20个主要城市的2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珠海、佛山、大连、长春、哈尔滨、武汉、长沙、成都、绵阳、南京、杭州、福州、烟台、西安、义乌。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咨询电话: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申银万国证券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咨询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招商证券 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中信证券 在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咨询电话:010-84864818 9.中信建投证券 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中信建投证券网www.csc108.com 10.海通证券 在以下50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华泰证券 在以下7个省、3个直辖市的23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泉州、绍兴。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联合证券 在以下18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合肥、杭州 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光大证券 在以下30个城市4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长江证券 在以下27个城市5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网址:www.cz318.com.cn 15.中银国际证券 在以下17个主要城市的2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海口、三亚、武汉、深圳、大连、重庆、郑州、哈尔滨、沈阳、杭州、成都、北京、天津、牡丹江、南京、广州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16.东方证券 在以下9个城市的3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长沙、杭州、抚顺、苏州。 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咨询电话: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国联证券 在以下6个城市1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上海、杭州、无锡、南京等地。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联证券咨询电话:0510-82831662,0510-825881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平安证券 在以下13个省、市,15个主要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大连、武汉、成都、南京、杭州、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咨询电话:95511、0755-824401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9.湘财证券 在以下21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合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开放式基金热线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www.xcsc.comwww.eestart.com 20.东莞证券 在以下1个省和1个直辖市的3个城市2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东莞、深圳、上海 咨询电话:961130 21.财富证券 在以下6个省、市,9个主要城市的1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温州、长沙、湘潭、邵阳、郴州 投资者可以拨打财富证券咨询电话:0731-440334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2.国都证券 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国都证券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800-810-8809 23.世纪证券 在以下13个主要城市的2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北京、上海、南昌、抚州、新余、岳阳、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广州。 投资者可以拨打世纪证券咨询电话:0755-83199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4.西部证券 在以下城市所属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上海、深圳、潍坊和北京。 投资者可以拨打西部证券咨询电话:029-8740613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5.华安证券 在以下5个省、市,21个主要城市的69家营业网点(含证券服务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安庆、黄山、滁州、宿州、淮北、阜阳、亳州、铜陵、巢湖、六安、池州和宣城。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安证券咨询电话:0551-516167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6.山西证券 在以下18个城市的28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咨询电话:0351-8686868;山西证券网址:www.sxzq.net 27.东吴证券 在以下7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苏州、上海、北京、沈阳、杭州、福州、东莞。 投资者可以拨打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12-962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8.金通证券 在以下12个城市3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杭州、北京、上海、深圳、金华、义乌、湖州、临安、诸暨、温岭、嘉兴、海宁 投资者可以拨打金通证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9.天和证券 在以下1个省、1个直辖市的5个城市1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杭州、绍兴、湖州、温岭、上海 投资者可以拨打天和证券咨询电话:0571-96336,或拨打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0.广东证券 在以下23个主要城市的7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武汉、昆明、广州、顺德、南海、三水、东莞、茂名、梅州、肇庆、韶关、潮州、中山、河源、清远、汕头、汕尾、揭阳、阳江。 投资者可以拨打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9621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1.万联证券 在以下城市的2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上海、浙江、湖南、四川、湖北。 投资者可以拨打万联证券咨询电话:020-8769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