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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5月30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1:53 新浪财经

  方信

  今天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旗下基金在中国银行及直销柜台开展申购业务优惠费率的公告,整个六月,公司管理的两家基金实行优惠费率。但总体上看优惠期间费率标准没有一些基金公布的网上交易费率低,这点提示投资人注意。投资信息方面有南方基金公司旗下的四家基金发布了关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另外前期暂停大额申购的基金,
本周陆续恢复申购。

  重要业务信息: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中国银行及直销柜台开展申购业务优惠费率的公告

  经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代销机构中国银行充分沟通,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在中国银行办理中银中国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增长基金(基金代码:163803)申购业务投资者开展申购费率优惠的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适用期间: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的交易日。

  二、适用基金:中银中国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增长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三、优惠费率:

  中银中国基金优惠费率

  日常申购费率优惠期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1.50%1.00%

  100万(含)-500万1.00%0.60%

  500万(含)-1000万0.20%0.12%

  1000万(含)以上0.02%0.01%

  中银增长基金优惠费率

  日常申购费率优惠期申购费率

  50万以下1.50%1.00%

  50万(含)-100万1.20%0.80%

  100万(含)-200万1.00%0.60%

  200万(含)-500万0.60%0.40%

  大于500万(含)1000元1000元

  四、投资者可到我司直销柜台、中国银行销售网点申购中银中国基金、中银增长基金,享受活动期间的有关申购费率优惠。

  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中国银行网址:www.bank-of-china.com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网址:www.bociim.com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所有。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关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

  根据证监字[2006]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量化模型分析、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通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人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投资方案。

  南方宝元基金关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

  根据证监字[2006]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南方宝元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量化模型分析、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通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人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投资方案。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关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

  根据证监字[2006]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量化模型分析、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通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人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投资方案。

  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

  根据证监字[2006]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5%。

  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量化模型分析、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通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人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投资方案。

  华宝兴业恢复旗下三只基金大额申购及转入业务

  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所管理的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和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6年5月24日起暂停了大额申购和转入上述基金的业务。

  鉴于对基金份额净值造成影响的部分股票已经复牌,因此自2006年5月30日起,本公司恢复对上述基金的大额申购及转入业务。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恢复大额申购

  为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自2006年5月17日起暂停了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的申购和转入业务。

  目前由于对基金份额净值造成影响的部分股票已经完成股权分制改革并复牌,我公司决定自2006年5月30日起恢复上述三只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增加光大证券为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基金代销机构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代理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自本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31个城市的47家营业网点办理开户、申(认)购和赎回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门、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联系人:刘晨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6882368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15009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14536

  兴业基金管理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聘陈俏宇女士为安顺证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因工作需要,经本公司研究,决定聘任陈俏宇女士为本公司旗下安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附:陈俏宇女士简历

  工商管理硕士,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在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发行部、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行业部工作。2003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今日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基金分红信息: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4年6月3日,已于2004年12月1日、2006年3月29日实施了两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份额0.20元。截止2006年5月29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1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19,011,765.79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经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5月29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进行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8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1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6年6月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5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申请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申请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6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支付收益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6月3日正式生效,根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5月31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4月28日至2006年5月30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5月3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4月28日至2006年5月30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5月3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5月31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5月3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1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6年5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6年6月1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06年5月31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本基金代销机构: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实业银行、联合证券、光大证券、银河证券、广东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广发证券、世纪证券、山西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金元证券、东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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