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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5月18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13:01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又有一家新基金宣布正式成立,尽管这家基金的管理人在发行期间一再提示风险,还提前结束了发行期,这家基金的新发设立规模还是以184亿元的巨量创出了我国开放式基金发行的新高,由于我国开放式基金创立还没有很长的历史,同时也缺乏大规模资金运作的经验,因此,这家基金未来的运作值得我们跟踪关注。

  重要业务信息: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72号文批准,于2006年5月8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6年5月15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深圳鹏城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8,416,416,532.86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560,143.78元人民币。上述净认购金额及利息合计18,417,976,676.64元人民币已于2006年5月17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296219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共计18,417,976,676.64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5月17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相关事宜。

  兴业趋势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为了答谢投资者对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本公司将举办旗下基金的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对旗下基金的销售费率实行优惠,具体优惠方案如下:

  一、活动期间: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22日

  二、适用基金: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三、申购费用优惠方式:活动期间凡购买该基金的投资者(仅适用于前端收费),均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四、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销售网点

  本次优惠费率实施的销售网点如下: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中银证券、湘财证券、光大证券、东莞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西北证券、华泰证券、国盛证券、国海证券、德邦证券、天相投资等。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查询。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14536)垂询相关事宜。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6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6年5月22日赎回持有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全部基金份额,截至2006年4月30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51,400,712.39份。该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光大保德信关于光大红利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根据《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6年5月22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一、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它投资者。

  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电话:(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021)63350429

  客服电话:(021)53524620

  联系人:张玫

  网址:www.epf.com.cn

  2、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8012622

  传真:(0591)87859302

  联系人:宋光远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网址:www.cebbank.com

  (3)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服电话:(021)68823685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7)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刘方

  网址:www.dfzq.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人:于江

  电话:(0755)82422251、82440136

  传真:(0755)82433794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

  网址:www.pa18.com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1)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联系人:孙洪喜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热线: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1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斌

  网址:www.htsc.com.cn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赎回时间

  本基金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交易申请请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提交(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四、赎回的数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及注册登记费后,余额部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具体费率如下: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1.本公司已于从2006年4月3日起,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基金销售机构指定销售网点、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基金已于4月4日起在深交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上一个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简称为“光大红利”,代码为“163603”。

  七、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352462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了解基金赎回事宜。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单。

  3.本公告仅对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基金销售机构查阅《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等相关资料。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八、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湘财荷银效率优选(LOF)开放场内场外申购

  根据《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207,简称“荷银效率”,以下称“本基金”)定于2006年5月22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购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交易日,交易时间为该所的正常交易时间。

  二、申购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场内申购的申报单位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为准;场外申购,代销网点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万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三、申购费率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和要求,制定各类基金促销计划、针对通过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基金促销活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申购费率进行调整。

  2.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3.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号为公商务中心A1座

  联系人:延蕙

  联系电话: 010-88518989-8206/8029

  客户服务电话:010-88517979

  传真:010-68721947/48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曲华蕊

  传真:010-67598409

  银行网站:http://www.ccb.cn

  (2)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银行网站:http://www.bankcomm.com

  (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传真: 021-68865938

  联系人: 陈伟

  公司网站:http://www.xcsc.com

  (5)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电话:022-28451883

  联系人:徐焕强

  公司网站:http://www.55188.net

  (6)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联系人:肖中梅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魏明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

  (1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联系人:余江、庄维佳

  电话:0755-82262888

  公司网站:http://www.pa18.com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王谊民

  客服电话: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1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联系人:夏尚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http://www.csco.com.cn

  (1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马泽承

  联系电话:010-64482828-390

  公司网站:http://www.guodu.com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公司网站:http://www.sw2000.com.cn

  (1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客服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站:http://www.bocichina.com.cn

  (1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84533151-822/802

  联系人:陈少震

  公司网站:http://www.txsec.com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联系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 金芸

  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

  (1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客户服务电话:025-83364032

  联系电话:025-83364032

  联系人:胥春阳

  公司网站:http://www.njzq.com.cn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公司网站:http://www.xyzq.com.cn

  (2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范雪玲

  公司网站:http://www.lhzq.com

  (2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423510

  电话:010-82529778

  联系人:戴荻

  公司网站:http://www.xsdzq.cn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公司网站:http://www.cc168.com.cn

  (2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025-84457777-721/882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张雪瑾

  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客户服务电话:0519-8166222

  联系人:龙涛

  联系电话:021-50588876

  公司网站:http://www.longone.com.cn

  (26)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

  联系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

  联系人: 高新宇

  公司网站:http://www.nesc.cn

  3、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

  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

  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北京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金信证券、江南证券、天和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新时代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民生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国海证券、泰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金通证券、金元证券。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请详细阅读《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851797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xchyf.com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分红信息: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4年12月15日,已于2006年2月10日、2006年3月28日实施了两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份额0.90元。截止2006年5月1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6007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52,770,964.37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经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5月1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进行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5月22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2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6年5月2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6年5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5月24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5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5月2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申请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申请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6年5月19日前(含5月19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行业成长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5月24日生效,该基金此前已三次分红,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派发红利0.60元;截至2006年5月17日,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964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对行业成长基金进行分红。现将分红预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5月1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行业成长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5月29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31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5月2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15:00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5月3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转投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5月3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5月3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重要提示(列示“*”的为必读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上述分红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上述分红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的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上述分红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根据200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行业成长基金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统一变更为现金方式。为确保分红方式符合投资者要求,请投资者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中国工商银行等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投资者应当于2006年5月26日前(含5月26日)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变更分红方式申请或向相关代销机构提起变更分红方式的申请,以达到投资者的要求。

  4、本分红公告为分红预案,对于上述分红基金,若因基金份额或净值变动等原因导致每10份基金份额可派发红利低于上述分红金额或导致上述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否则上述基金的本次分红事项仍按本预案实施并不再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上述分红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上述分红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录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30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5月17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2006年5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截止2006年5月17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220元,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60元。

  特别提示:从5月17日起,根据《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增长线会随分红做相应的除权调整。除权调整后,5月17日收益增长线为0.882元,并将逐日提升到2006年10月8日的0.937元(复权后为0.997元)。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85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分红

  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代码202102,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6年3月27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06年5月16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0,658,074.30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53号)的有关规定及《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基金决定进行成立以来的首次分红。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6年5月16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13元。剩余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5月19日

  2、除息日:2006年5月22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2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5月22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5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注册登记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5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分别以2006年5月2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5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6年5月19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仍将划入其原来转托管转出的销售网点处的基金账户内。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6年5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9-8899。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outhernfund.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南方多利基金的代销商网点。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06年度第二次分红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8月27日。本基金已于2006年4月27日实施了第一次红利发放,为进一步回报投资者,应投资者要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第二次分红。现将本次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复核,截止2006年5月17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463元,累计份额净值1.2763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64,074.701.41元。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5月1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5月22日

  2.除息日:2006年5月22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24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5月2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2006年5月22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5月24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5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5月24日起可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06年5月18日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七.咨询方式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53524620

  3.量化核心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光大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金通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

  独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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