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召集研讨会 力推基金独立账户管理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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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07:4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监管部门召集小规模研讨会 力推基金独立账户管理业务 本报记者 荣篱 金烨 五一节前,证监会基金部召集7家基金公司对“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帐户管理业务”进行讨论,讨论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该业务的公平交易和投资监控上。
业内人士透露,此次讨论的基础是4月下旬出台的一份名为“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独立帐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一征求意见稿在今年3月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对交易和投资监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开展独立账户管理的基金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了规定。比如,要求公司“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已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制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建立有效的投资监控制度和报告制度”。有业内人士称,这些制度和管理体系基本是现有的,对基金公司来说,就算没有独立账户管理业务,也需要公平交易,也需要对投资进行监控。因此,这一要求并不难达到。 不过,按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风险管理业务规则和公平交易制度只需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制度的有效性评审者并非中国证监会而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由协会组织专家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基金公司提出了一系列的书面报告要求,如对独立账户与公募基金之间在5个交易日内发生的反向交易、交叉交易等异常交易行为及时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定期分析公募基金与独立账户资产的业绩表现,若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类似的“公私”两者间业绩表现差异明显,也要出具书面分析报告。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基本都是框架性的,从监管层的角度而言,也不宜规定过细。在公平交易等问题上,基金业目前有的相关规定和限制并不少,关键还是在执行上,是否能切实按规定执行才是问题的核心。 不过,业界也对征求意见稿的部分内容提出了质疑,如,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业绩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不高于管理资产收益的20%。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激励措施如果只限定在独立账户上,而不包括公募基金,可能使基金管理人产生“损公济私”的动机。 记者了解到,目前基金公司非常期待开展独立账户业务,已有基金公司开始在与保险公司讨论此业务。关于该项业务的放行时间,记者听到的最乐观的预计是在五月。不过,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该业务的相关规定都还没有在基金监管部内部讨论,五月出台的说法应该不太可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