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表示要给私募基金合法地位 鼓励阳光并购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7:4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鼓励阳光并购 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我本人参与了德隆系的风险处置全过程,(唐万新)一系列不成功的兼并重组酿成严重金融风险,带来社会不稳定,我想这不能不是民营企业并购重组中的遗憾。” □本报记者 禹刚 北京报道
“中国尚未给并购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用一句话点明当前国内并购市场存在种种问题的症结所在,吴晓灵强调,制度的缺失是“影响其效率发挥的主要原因”。而要想提升中国企业竞争力,必须实行阳光并购。 “阳光并购”三建议 针对当前国内兼并重组存在的种种难题,以及不成功的并购一再出现的原因,吴晓灵上周六在“中国并购大会”上列举了中国并购市场存在的制度缺失和不规范运作,并首次系统地对这些制度问题提出了三条建议,她称之为“阳光并购”制度环境。 吴晓灵表示,阳光并购是指并购过程的合规透明和并购结果的公开透明。她认为,首先要明晰产权,保证并购主体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此外,建立规范的企业者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尊重创业者的劳动,给他们股权激励。 吴晓灵还强调,要建立并购主体的约束激励机制,给市场主体以更多的自主权。“中国不乏有战略眼光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中国不乏有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人”。吴晓灵表示,现在需要的是一个科学的平台。 需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 “现在对并购重组有各种各样议论,其实就是这些不规范行为带来的副作用”。吴晓灵表示,“我本人参与了德隆系的风险处置全过程,(唐万新)一系列不成功的兼并重组酿成严重金融风险,带来社会不稳定,我想这不能不是民营企业并购重组中的遗憾。” 吴晓灵还建议,中国需要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给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 企业并购日益重要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王巍向《上海证券报》透露,吴晓灵为准备这些政策分析“几易其稿,广泛征求意见”。他预计“监管层此次透露出的政策信号将对业界产生很大的影响。” 王巍表示,企业并购是现代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经济现象,在经历全球化日趋发展的今天,企业并购和跨国并购不仅影响着企业发展,也影响着国家经济以及全球经济的发展。 据全球并购研究中心《中国并购报告》显示,2005年中国并购市场空前繁荣,整体交易规模创下新高,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特征尤其明显,而中国新的并购市场环境已经形成,未来将出现企业并购活动大潮。 并购不规范三原因 吴晓灵认为中国并购活动存在三个主要问题,其一是中国企业的并购重组中,行政主导大于市场主导;其二是一些并购重组的失误,导致企业经营失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最后则是并购中的不规范运作,产生了国有资产流失的议论,以及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给并购重组蒙上的阴影。 对于中国并购市场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制度缺失,吴晓灵归纳认为,一个是产权界定和非公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使并购主体自住性受到限制;另一个是缺乏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出现并购者有意模糊产权结构和模糊控制权的现象。 此外,资本市场发育不够,并购主体融资渠道不畅,是另外两大原因。吴晓灵还强调,部分企业迷信多元化经营,盲目扩张,也导致了并购市场不规范。 “应该创造阳光并购的制度环境,提升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