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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 应给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6:32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闫立良 刘丽靓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在“2006中国并购年会”上表示,应该创造阳光并购的制度环境,让并购真正成为淘汰落后管理者的有效机制,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上市公司并购规则,建立场外交易制度,为非上市股权和大额股权交易提供合法的交易平台,为股权价格的形成提供制度安排。给市场主体以更多的自主权,为合规并购提供正常
的融资渠道。应该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在这个范围内,应该允许发行国际上所有成熟的金融工具,给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让金融成为中资企业战略并购和参与国际并购的助动力。

  吴晓灵指出,并购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并购会有很多的失败,如果不夸张的说,应该是70%-80%的并购是要失败的。当前中国尚未给并购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从而影响其效率的发挥。中国并购市场中目前存在四方面问题。

  首先,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浪潮,但是行政主导的倾向大于市场主导的运作。其次,一些并购重组的失误,导致企业经营失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第三,并购中的不规范运作侵犯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产生了国有资产流失的议论和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给并购重组蒙上阴影。第四,我国在并购方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规。

  吴晓灵表示,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创造阳光并购的制度环境,来提升中国企业的

竞争力。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为阳光并购创造制度环境,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各类产权的登记制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保证并购主体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促进产权结构改组的明晰和透明。二是建立规范的企业者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尊重创业者的劳动,给他们股权激励,改进完善企业人事制度,尊重股东的用人自主权。三是建立并购主体的约束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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