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表示基金公司应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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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海报道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证监局2006年上海基金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孙杰表示,基金公司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贡献。他还对落实和推进基金监管辖区责任制提出了工作要求。
上海证监局局长张宁结合辖区基金公司实际,对辖区基金公司提出了有关要求:抓住机遇,进一步发挥基金业在证券市场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依法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及社会的稳定,重点要处理好自律和监管、治理和内控、履行诚信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三方面的关系;要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上海证监局副局长严旭重点部署了2006年需要着力抓好的工作:加强对公司治理独立性的监管;加强对内控机制有效性的监管;加强对信息披露和报备工作规范性的监管;加强对基金销售有序性的监管;加强对分支机构合规性的监管;加强对辖区基金公司创新能力的推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