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基金动态 > 正文
 

基金信息披露紧跟政策变化 年报将新增权证投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9: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即将披露的2005年基金年报将以新面孔示人,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下发了《关于2005年基金年度报告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包括权证、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等一系列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基金投资变化都将进行披露,与此同时,《通知》对中短债基金等基金新产品的信息披露事项也进行了要求。

  新增“权证投资”相关披露

  去年8月,中国证监会下达通知,正式允许基金投资权证。但在200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报告中,相当多基金公司并未对权证投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即使进行了披露的,也非常随意。

  从2005年年报开始,权证的信息披露开始有了规范。《通知》要求,基金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权证投资”以及“其中:权证投资成本”。在经营业绩表中增设“权证差价收入”。

  除了增加了会计科目外,《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对上市交易权证和未上市交易权证的估值原则和方法、权证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权证差价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进行说明。

  另外,《通知》也对权证投资在投资组合中的披露进行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在今后的季报中,投资者可以清楚的看到相关信息,包括:期末权证投资的金额及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基金公司还应按照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和主动投资两种类别,披露整个报告期内获得权证的数量、成本总额等信息。

  此外,股改引起的现金对价的会计处理也是此次新增的项目。《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应披露现金对价的会计处理,以及其对股票投资成本的累计影响金额。对因股改而暂停交易的股票,基金公司要披露该股票的年末估值单价、数量等。

  投资新品披露内容确定

  去年年底,监管层正式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在2005年的年报信息披露中对相关投资进行了要求。《通知》要求,基金应披露定期存款利息收益的确认和计量,并应分别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披露最近两个年度末银行存款项目的构成,若报告期内出现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且造成利息损失的,还应对利息收入等相关项目进行说明。

  据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银行定期存款投资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项目,各基金与银行谈判后获得不同的利率,业内人士介绍,这曾是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中存在较多问题的一部分。遵照《通知》要求进行披露后,市场是否能通过信息披露将各基金在银行定期存款上的收益差别看个清清楚楚,这还是个未知数。只能拭目以待。

  如果说银行定期存款是去年基金新增的投资范围,那么中短债基金则是去年基金业的新丁,在本次的《通知》中,有大量的规定针对这一新品。

  此前业界对中短债基金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有很大的争议,其原因就是摊余成本法不能真实反应基金净值的波动情况。《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应披露资产估值的原则和方法,以及该方法对基金净值波动可能带来的影响。此次公布的“估值方法带来对净值波动影响的说明”可能是投资者关注的要点。

  此外,中短债基金还需要披露“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报告期内是否出现过合同约定的重大偏离”、“重大偏离发生后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可以看出,这些要求都限于“是”与“否”,不象货币市场基金那样详细。比如,货币市场基金要求基金公司披露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而不是仅仅要求披露“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在偏离度上,货币市场基金也要求对偏离次数和偏离比例进行披露,而不是仅仅只披露“是否出现过重大偏离”。据了解,中短债基金的编报规则正在制定中,规则出台后,对该类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会象货币市场基金一样详细和严格。

  关联交易披露有看头

  虽然每年的年报都对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但随着关联交易方的增加和变化,此次的信息披露要求也随之提出了新的内容。

  去年年中开始,基金公司可以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相应的信息披露也会出在2005年的年报中,如,基金管理公司期末持有基金份额及占基金总份额比例、报告期内持有份额的变化,以及其适用的费率。

  值得注意的是,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中特别要求披露“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可能对银行系基金颇有作用。

  此外,在重大事件揭示中,基金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仍然没有要求披露改聘原因。业内人士表示,改聘的原因无外乎两个:一是基金有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发现;二是,会计师事务坚持原则,被基金公司换掉。总之,就算基金不公布改聘原因,只要出现改聘对投资者都不是好事。(荣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4,60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