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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出台产品审核指引 大力扶持基金创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9: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日前,监管部门下发基金产品审核指引三号文件,公布了一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鼓励措施。

  文件表示,在审核程序上将对基金重大创新产品优先安排。对于基金创新内容若有法律未明确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情况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对于长期困扰基金公司的创新产品审核耗时太长,影响公司发行新基金节奏的问题,在此次的文件中也有了解决办法。文
件称,当基金创新产品进入审核程序后,因基金公司以外的原因,相关产品暂未获核准的,基金公司可以通过快速通道申报其他的备选基金产品,中国证监会将优选安排备选产品的审核工作。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可以说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基金公司在创新上的顾虑,基金公司不再担心因创新产品贻误“发行时机”。

  此前,监管层已表示,对创新产品要进行保护。此次的文件再次明确这一思路。文件表示,基金产品有重大创新的,中国

证监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试点期和保护期,期间对其他基金公司上报的相同或类似的基金募集申请不予核准。

  除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外,审核指引三号文件也对基金产品创新的一些程序进行了规定。文件要求,基金公司在报送创新产品申请材料前,应该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境内外同类产品概况、风险专项说明等。与此同时,证监会也会组织相关公司和人员对

政策法规、市场环境进行可行性研究。(荣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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