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出台产品审核指引 大力扶持基金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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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9: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日前,监管部门下发基金产品审核指引三号文件,公布了一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鼓励措施。 文件表示,在审核程序上将对基金重大创新产品优先安排。对于基金创新内容若有法律未明确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情况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对于长期困扰基金公司的创新产品审核耗时太长,影响公司发行新基金节奏的问题,在此次的文件中也有了解决办法。文
此前,监管层已表示,对创新产品要进行保护。此次的文件再次明确这一思路。文件表示,基金产品有重大创新的,中国证监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试点期和保护期,期间对其他基金公司上报的相同或类似的基金募集申请不予核准。 除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外,审核指引三号文件也对基金产品创新的一些程序进行了规定。文件要求,基金公司在报送创新产品申请材料前,应该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境内外同类产品概况、风险专项说明等。与此同时,证监会也会组织相关公司和人员对政策法规、市场环境进行可行性研究。(荣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