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2月24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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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14:10 新浪财经 | |||||||||
方信 越是招商银行股票复牌临近,宣布暂停申购基金越多,说明基金对信息披露的把握不一致,今日披露暂停和转入的基金大多只停今天一天了,但是也有基金考虑了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权证对基金净值可能带来的增值,要停的更久一些,总之基金投资人的利益越来越受重视,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一家新的货币市场基金即将发行,发行文件要点附后。另外今日基金分红和优惠活动和开通各项业务的公告甚多,大家还是利用假日多关注一下。 目前,我公司管理的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招商银行股票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与赎回"中(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处理方式第9(5)项"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的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对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投资基金暂停申购,暂停申购期为:2006年2月24日。 在暂停申购业务期间,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自2006年2月27日起,该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正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司网站(www.by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83276688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目前,我公司管理的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多策略增长基金")持有招商银行股票的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可能对相应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第1(5)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规定,我公司决定暂停多策略增长基金的申购业务和从我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多策略增长基金的业务。 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时间为:2006年2月24日。 在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相关基金的赎回及转出业务正常办理。自2006年2月27日起,多策略增长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正常申购、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47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我公司旗下管理的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股票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我司决定暂停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暂停申购期为:2006年2月24日起至2006年3月1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咨询热线021-387847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获取相关信息。 由于我公司所管理的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收益基金")目前持有的"招商银行"股票比例较大,鉴于在该股票复牌以及其权证上市日以后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较大影响,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十)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第1(4)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有损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购申请"的规定,我公司决定海富通收益基金暂停申购及转换(入)业务,暂停时间为:2006年2月24日。 在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海富通收益基金的赎回及转出业务正常办理。自2006年2月27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正常申购、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根据本公司2006年2月22日刊登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的公告》,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转入的期间至2006年2月24日(即招商银行股票复牌的前一交易日)结束。自2006年2月27日起重新开放该基金的申购及从我司所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该基金的业务。 投资者可登陆我司网站(www.epf.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021-53524620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关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和易方达50指数基金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的公告 目前,我公司管理的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和易方达50指数基金持有招商银行(代码:600036)股票的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可能对相应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平稳增长基金基金合同》第二部分第五(十)条“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第1(4)项,《策略成长基金基金合同》、《积极成长基金基金合同》、《50指数基金基金合同》九(十)“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第1(4)项等规定,我公司决定暂停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和易方达50指数基金的申购业务和从我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上述基金的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2006年2月23日暂停接受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和易方达50指数基金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申购和从我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上述基金的业务;2006年2月24日暂停受理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和易方达50指数基金的所有申购和从我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上述基金的业务。 在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相关基金的赎回及转出业务正常办理。自2006年2月27日起,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和易方达50指数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正常申购、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0)83918088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因我公司管理的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招商银行股票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可能对本基金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充分商议,决定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暂停申购业务的期限为:2006年2月24日起至招商银行股票复牌日之前一交易日止。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将自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当日起自动恢复,不再另行公告。如情况另有变化,本公司将对暂停申购期间另行调整,并提前公告。在暂停申购业务期间,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投资者对本公告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638、400-888-0001(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信息,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www.aig-huatai.com>获取相关信息。 目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招商银行股票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较大影响,经与基金托管人充分商议,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九、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第(5)项"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的规定,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暂停申购及转换(入),暂停申购及转换(入)期为:2006年2月24日起至招商银行股票复牌日止。如情况另有变化,本公司将对停止申购的期间另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本基金按上述情况恢复申购及转换(入)业务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目前,我公司旗下管理的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招商银行股票的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三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之"(九)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关于"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情形之一第1项"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资产规模的扩大有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的规定,我公司决定暂停旗下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暂停申购业务的期限为:2006年2月24日起至招商银行股票复牌之前一交易日止。 在暂停申购业务期间,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0755-26948088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由于我公司管理的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和南方高增长基金目前持有招商银行股票(股票代码:600036)的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以及权证上市日以后可能对相应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十)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中第1项"(6)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购申请"以及《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7、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中第1项"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购申请,并将申购款项全额退还投资者"等规定,我公司决定暂停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和南方高增长基金的申购业务。 暂停申购的时间为:2006年2月24日起至2006年3月1日。 在暂停申购期间,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自2006年3月2日起,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和南方高增长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53号)的有关规定及《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南方基金管理公司 决定对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进行再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现对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单位0.50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2月23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6年2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投资者可于2006年2月28日后到销售网点查询个人账户的分红情况,如采用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登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southernfund.com <www.southernfund.com/>)点击“网上客服”进行查询。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当地代销网点查询或向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电话:4008898899)。也可拨打我公司以下区域的电话进行咨询。 北京分公司电话:010-66573399 上海分公司电话:021-68817000 南方理财中心电话:0755-82912141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11日生效,截至2006年2月20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64,021,564.33元。根据《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2月20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60元进行收益分配。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2月27日 2、除息日: 2006年2月28日 3、派现日: 2006年3月1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 2006年3月1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06年3月3日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3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3月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3月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五、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变更分红方式,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收费模式,提交相应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如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针对某一收费模式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人持有的依照同一收费模式所购买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6年2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6年2月27日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六、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china.com 95566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cb.cn 95533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comm.com 95559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 021-962588、400-8888-666 6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sc108.com 400-8888-108 7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lhzq.com 400-8888-555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021-962503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citic.com 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020-87555888-875 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yzq.com.cn 021-68419974 12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800-8201868 13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z318.com.cn 4008-888-999、027- 65799999 1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w2000.com.cn 021-962505 15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fayhoo.com 023-63786187、63786240 16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bjzq.com.cn 010-68431166-8325/8007 17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dwjq.com.cn 0512-96288 1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zs.com.cn 020-87320991、87320595 19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htsc.com.cn 400-8888-168、025-84579897 20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uosen.com.cn 800-810-8868 21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ttstock.com.cn 0531-5689690 2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zxwt.com.cn 0532-5022026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400-8888-111、0755-26951111 24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i618.com.cn 0351-8686868 2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fzq.com.cn 021-962506 26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tock2000.com.cn 020-96210 27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njzq.com.cn 025-83364032 2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gws.com 0755-82288968 29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xcsc.com 021-68865020 3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uodu.com 800-810-8809 31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lsc.com.cn 0510-2588168 32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ebscn.com 021-68816770 33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nesc.cn 0431-96688-99、0431-5096733 34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jyzq.cn0755-83025695 35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hx168.com.cn4008-888-818 36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www.qlzq.com.cn 0531-82084184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5年12月28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复核,以2006年2月23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具体分红方案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3月1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3月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3月2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3月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3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3月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3月6日起可以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3月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4766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子基金--融通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六次收益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核实,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40元。至此,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分配红利已达1.45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2月23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6年2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融通金算盘家族之融通债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预告》。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或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网址:www.rt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48088)。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厚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基金推出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间: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的正常交易日。 二、适用基金: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限场外申购)。 三、优惠方式:活动期间,上述基金的申购者均享受正常申购费率6折的优惠,具体费率优惠对照如下: 1、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正常申购费率活动期间优惠申购费率 M<25万元1.2%0.72% 25万元≤M<100万元1.0%0.6% 100万元≤M<500万元0.5%0.3% M≥500万元每笔1200元每笔720元 2、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正常申购费率活动期间优惠申购费率 M<25万元1.5%0.9% 25万元≤M<100万元1.0%0.6% 100万元≤M<500万元0.5%0.3% M≥500万元每笔1200元每笔720元 3、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正常申购费率活动期间优惠申购费率 M<25万元1.5%0.9% 25万元≤M<100万元1.0%0.6% 100万元≤M<500万元0.5%0.3% M≥500万元每笔1200元每笔720元 四、投资者可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各代销机构及其网点申购上述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本次促销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详情请咨询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4064800 或登录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查询。 2006年2月22日,"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是0.2841元,最近七日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为1.990%。 特此更正。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有关代销机构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将增加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2006年3月13日起作为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八十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31-4403446,0731-44034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张治平 网址:www.cfzq.com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9个城市的15家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温州、长沙、湘潭、邵阳、郴州。 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比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91-873833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投资者可以在福建省及上海等地的18家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福州、福清、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上海。 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3905 传真:0532-85023905 联系人:李锦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10个地市的18家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4、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51-516167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唐泳 联系电话:0551-5161671 网址:www.hazq.com或www.huaans.com.cn 在以下21个城市的69家营业网点(含证券服务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安庆、黄山、滁州、宿州、淮北、阜阳、亳州、铜陵、巢湖、六安、池州和宣城。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18088 网站:www.efunds.com.cn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协议书,中信建投作为华夏证券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继承人,所有原华夏证券与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中应由华夏证券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均变更为由中信建投享有和承担,华夏证券不再享有和承担原代销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中信建投承受华夏证券证券业务(包括基金代销业务)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7号文批准。 投资人可以在中信建投在全国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天弘精选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中信建投开通基金代销业务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等。 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信建投各营业网点 2、中信建投网站:www.csc108.com 3、中信建投开放式基金业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营业网点电话咨询 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2-8331098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发行文件要点: 1. 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1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 本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4. 本基金自2006年2月27日起至2006 年3月17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 本基金将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发售。 场外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等26家机构接受本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场内销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上证基金通)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6. 本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开户和网上认购,详细情况请浏览公司网站(www.htffund.com)的相关内容。 7.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中国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8. 本基金募集不设募集目标。 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 投资目标 力求本金稳妥和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 1) 现金; 2) 通知存款; 3)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 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5)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6)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 短期融资券; 8)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三) 禁止行为 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股票; 2. 可转换债券; 3. 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4. 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 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6. 买卖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 将基金财产用于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8. 承销证券; 9. 从事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0.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11.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2.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3. 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14.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 投资组合限制 1. 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5)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的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时,基金管理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 货币市场基金的存款银行应当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8)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9)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限制。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投资符合上述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因证券市场波动、发债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组合不符合1至10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相互协商后,有权按新的规定作出调整。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