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2月16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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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15:06 新浪财经 | |||||||||
方信 今天仍是基金分红公告集中发布。其中包括一家新设立不久的基金也加入了分红行列,不过同时也说明有的新基金运做十分注意及时了结收益,这样短线操作比例可能较大,但无论如何,能向我们投资人分红总是好事。
富国天惠:上市交易提示性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6年2月1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富国天惠,代码:161005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截止2006年2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28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103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生效。截止到2006年2月15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41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分红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2月20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2月21日 3、分红公告日:2006年2月21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2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2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2月22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2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1-61055000)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公司将于一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邮寄包含本次分红信息的对账单。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 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证所和中登公司认可的场内代销机构。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3 )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0元,已实现的每份额可分配收益为0.030元。截止2006年2月1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0元,已实现的每份额可分配收益为0.130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及《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复核,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2005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以自2006年1月1日到2006年2月10日期间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3元。 本次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共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6年2月20日。 2、 除息日:2006年2月20日。 3、 红利分配日:2006年2月21日。 4、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照2006年2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2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成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2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帐户,2006年2月22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 冻结基金单位的红利发放按照《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七、咨询办法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3134688,4008-888-688。 3、 国泰基金管理公司直销网点: 上海理财中心 电话:(021)23060275 北京理财中心 电话:(010)68498575 4、 各代销机构及相关网点查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1829) 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中国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 96250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88-1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754147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1-5689690)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68823685) 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8002200071) 海富通股票基金第一次分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25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2月15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2006年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截止2006年2月15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104元,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79元。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85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支付收益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基金。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于2006年2月16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1月17日起至2006年2月15日止期间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公司定于2006年2月16日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5年1月17日起至2006年2月15日止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X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法。 二、收益支付时间安排 1、 收益支付日:2006年2月16日; 2、 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2月16日; 3、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2月17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前一个工作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2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2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收益支付免收收益支付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2006年2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2006年2月15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06年2月15日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将自动计算,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于每月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长城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海富通货币基金支付收益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月4日生效。根据《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2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1月17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2月15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6年1月17日起至2006年2月15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 (i为日期,即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 =份额持有人i日的份额余额/10000×基金i日的每万份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2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2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2月17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2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2月17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3、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联合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银河证券、中信万通、天和证券、平安证券、天相投资、世纪证券、申银万国、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等代销机构。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结转收益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于2005年3月3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2月15日对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自2006年1月16日起的收益集中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结转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2月15日将每位投资人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结转,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人的累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人累计收益=∑投资人日收益(即投资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注:本次累计收益计算期间为2006年1月16日-2006年2月14日。 二、收益结转份额时间 1、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2月15日。 2、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日:2006年2月16日。 三、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结转免收手续费。 四、提示 本基金投资人的收益每日进行分配,并于每月15日集中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次收益结转日至当月结转日的前一日,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五、咨询渠道 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47),网站(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55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88、400-8888-66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7-6579999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111、0755-2695111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820-186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12-9628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6841997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6882368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5)。 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 变更独立董事 根据涂建先生的申请,经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会审议批准,涂建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命王丽博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附:王丽女士简历 王丽女士,法学博士。曾在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8年到国家司法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1993年受司法部指派筹建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任常务副主任、主任,后中心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现任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景顺长城基金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通讯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0号文核准,聘任宋宜农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附:宋宜农先生简历 宋宜农先生,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总监、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营销总监。2005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市场总监。 中银增长基金新增招商证券为代销机构 根据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6年2月16日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代理销售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增长基金")。 投资者可以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18个主要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办理中银增长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基金成立后申购、赎回等业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代销业务的城市有:深圳、上海、南京、广州、佛山、北京、成都、哈尔滨、无锡、杭州、珠海、昆明、南宁、扬州、东莞、长沙、福州、合肥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111 / 0755-26951111 4.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im.com 5.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