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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ETF结算准备工作就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9:26 证券时报

  本报讯 (记者 于扬) 为迎接深交所即将推出的ETF新产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昨日就该产品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发布实施细则。《细则》自2月14日起开始实施。

  《细则》对于ETF业务的风险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细则》,中国结算将为ETF代办证券公司设立申购赎回交收履约保证金账户。保证金的初始缴纳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中国结算每月月初调整各代办证券公司保证金的最低限额,但不会低于初始缴纳金额。代
办证券公司必须在保证金账户缴存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其申购赎回的交收违约风险。未能足额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中国结算有权采取暂停、直至取消该结算参与人的基金份额交易资格,以及按违约交收金额的千分之一计收违约金等惩罚措施。《细则》还规定,深市A股账户可直接用于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组合证券认购、交易、申购及赎回。深市基金账户仅适用于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交易。中国结算将开立证券认购专户,在基金发售期间,保管投资者提交的用于认购的组合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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