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和保险公司不受交易所国债回购新规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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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9:3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清溪) 据基金和保险公司有关人士透露,昨日他们接到上证所电话通知,允许基金、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继续通过交易所国债质押回购进行融资。 该消息得到交易所有关人士的证实,不过他透露,由于此次调整主要是针对交易所国债质押余额上限新规发布以来给基金、保险和财务公司造成的影响所做,因此不会公开发布通知。
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对国债回购余额封顶,交易所国债市场受此影响走低。消息传出后,国债市场昨日下午止跌反弹,上证国债指数收盘报110.10点,较周三仅下跌0.04%。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