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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2月8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4:35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除了基金分红信息仍然占据基金信息头条以外,涉及基金转换、申赎及开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等业务信息有增多态势,新年伊始,相信各基金公司都愿意方方面面的业务有一个更好的开端。

  基金发行公告也接踵而至,今日“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文件正式和公众见面,其要点我们已经提炼在本栏的后面,供大家参考。

  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宗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广发稳健增长(资讯 净值 论坛)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分红。截止2006年2月7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42,236,607.52元人民币。根据《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2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人民币。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2月13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2月15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2月15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2月1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2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2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2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七、咨询办法

  1、本公司网站:http://www.gffunds.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

  3、本公司直销网点: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57号广东红盾大厦14楼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

  直销专线电话:020-85586601

  传真:020-85586639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8层

  电话:010-68083726

  传真:010-68083351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17层

  电话:021-68825985

  传真:021-68690214

  4、向各代销机构及相关网点查询:

  (1)中国工商银行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95588,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网址:www.icbc.com.cn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网址:www.cib.com.cn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gf.com.cn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025-845798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

  公司网址:www.lhzq.com

  (13)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电话: 0512-65581136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公司网址:www.pa18.com

  (15)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电话: 022-28451883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33151-822或802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1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800-810-8868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

  (18)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0591-87383333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1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2288968

  公司网址:www.cc168.com.cn

  (20)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0431)96688-99 0431-5096733

  公司网址:www.nesc.cn

  (2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咨询电话:021-686048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cn

  (22)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咨询电话:010-86525005(北京)、021-62196752(上海)、0755-83154530(深圳)、0519-6634000(常州)、0519-7203993(溧阳)。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25)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咨询电话:0755-830256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jyzq.cn

  (2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咨询电话:0371-967218或拨打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27)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指定网点;

  咨询电话:0351-8686868;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并于今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根据证监基金字[2005]41号、42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有关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8)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月1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06年2月8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按照上述规定,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截止2006年2月7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为2,823,218,174.33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8.3397元,最近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为2.063%。本基金收益分配将按月结转份额。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基金开放基金转换业务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开放与我司旗下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A级代码:110007,B级代码:110008)自2006年2月13日起开始办理与我司旗下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转换费率确定如下:

  (1)由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出至本公司现有的其他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2)本公司现有的其他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转出至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注: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开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为全面提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品质,方便投资者和本公司之间的交流,降低沟通成本,本公司自2006年2月10日起正式开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客户通过固定电话和手机均可拨打。本公司原客户服务号码021-38784858仍可继续使用。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代销机构

  根据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签署的协议书,中信建投将作为华夏证券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继承人,原华夏证券与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所有代销协议中应由华夏证券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均变更为由中信建投享有和承担,华夏证券不再享有和承担原代销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中信建投承受华夏证券基金代销业务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7号文批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建投分布于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中信经典(资讯 净值 论坛)配置基金、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的日常交易业务。

  中信建投开通基金代销业务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建投各营业网点

  2.中信建投网站:www.csc108.com

  3.中信建投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营业网点电话咨询

  4.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iticfunds.com

  5.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2251898

  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增加深圳发展银行为代销机构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签署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深圳发展银行代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三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资讯 净值 论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诺安货币(资讯 净值 论坛)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的销售业务。

  自2006年2月10日起,深圳发展银行在以下18个城市的200多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州、青岛、济南和佛山。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深圳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955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深圳发展银行网站:www.sdb.com.cn

  各地区分行 地址 咨询电话

  深圳管理部 深圳市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A座8楼深圳发展银行深圳管理部 0755-25325888

  总行营业部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首层 0755-22168179

  广州分行 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020-38291966

  佛山分行 佛山市莲花路148号 0757-82253828

  珠海分行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大厦2楼 0756-2129502

  海口分行 海口市金龙路深发展大厦 0898-68550819

  上海分行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1号 021-51168186

  南京分行 南京市中山北路28号 025-83328888-8866

  温州分行 温州市人民东路国信大厦二十八楼 0577-88896607

  杭州分行 杭州市庆春路36号三瑞大厦 0571-87242670

  宁波分行 宁波市江东北路128号金融大厦15F 057-87376138

  成都分行 成都市顺成大街206号 028-86520887

  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号 023-63651536

  昆明分行 昆明市青年路450号华尔顿大厦 0871-3159187

  北京分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5 010-66421696

  天津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 022-28010376

  大连分行 大连市友好路130号 0411-82656666-8463

  青岛分行 青岛香港中路6号青岛世界贸易中心A座 0532-83869999-816

  济南分行 济南市历山路138号 0531-2661818-8208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02688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最后是今日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新基金发行要点: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月13日起至3月13日发行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97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开通深交所场内认购、申购、赎回和场外认购、申购、赎回两种交易方式。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限自2006年2月13日起至2006年3月13日,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间

  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不定期

  募集方式

  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投资者可通过柜台(场外)认购和交易所(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和购买事宜仔细阅读发售公告。

  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募集场所

  募集期内,本基金在柜台(场外)和交易所(场内)同时发售。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基金销售代理人的营业网点及其他的合法方式在柜台(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也可以通过交易所会员单位作为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在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体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基金份额认购事宜仔细阅读发售公告。

  募集目标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设固定的募集目标。

  拟任基金经理:

  伍军先生,投资副总监,中国籍。国际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软件工程学硕士。于2002年完成美国德州大学的EMBA课程培训。2005年在伦敦完成美林投资管理举办的"国际基金管理"培训。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公司自营业务。具有超过10年的证券投资、分析经验。

  基金经理助理

  陈军先生,助理副总裁,中国籍。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金融学硕士(2003),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MBA(2002)。1998年-2002年,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的项目经理。具有6年投资分析经验。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2004年取得CFA资格。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苏淑敏(Tina So)(投资总监)

  成员:伍军(投资副总监)、陈军(助理副总裁)、贺轶(高级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 (Jason X. Ouyang)(督察长)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着重考虑具有可持续增长性的上市公司,努力为投资者实现中、长期资本增值的目标。

  (二)投资范围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对象为有增长前景且具备可持续性潜力的股票。

  (三)投资理念

  1.从企业盈利的增长性和经营模式的可持续性两方面寻找投资机会。

  2.专注于具有核心竞争力、良好公司治理、勇于创新并富于社会责任感的公司。

  3.通过有效的投资行为推动社会良性发展,为投资者争取长线资本增值与回报。

  (四)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与定量分析贯穿于公司价值评估、投资组合构建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本基金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将借助中银国际和美林投资管理宏观量化经济分析的研究成果,从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比例,并参照定期编制的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数量分析模型,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同时还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动态变化,通过策略性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机,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60%;投资于可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类资产、债券资产及回购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股票选择

  本基金借助数量模型从盈利增长性角度进行股票初步筛选,并运用评级系统对公司增长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估。综合以上结果后,再从基本面对股票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估值,构建投资组合。

  2.债券资产管理

  债券组合的构建主要通过对GDP增长速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判断未来利率走势,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并通过利率曲线、期限结构、债券类别的配置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同时适当利用由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而形成的无风险套利机会进行套利。

  在单个债券品种的选择上严格控制信用风险,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选择优质债券。

  3.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基金经理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五)投资决策依据及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

  2)投资研究团队对于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增长形态、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定性定量化分析结果;

  3)投资风险管理人员对于投资风险的评估报告与反馈意见。

  2.投资决策程序

  在投资过程中,基金经理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队伍各职能小组的工作关系下图。

  基金经理在授权下,根据基金的投资政策实施投资管理。

  (六)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任何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60%。

  4.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现金等价物持有量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5.本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该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7.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

  8.《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七)投资禁止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下列情形除外:(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担任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所承销的证券;(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非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A股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MSCI中国A股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本基金选择MSCI中国A股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主要原因:

  ·该指数充分考虑了自由流通市值和流动性等方面,各行业组达到65%的代表性;

  ·是一个独立的指数,但根据MSCI一贯的标准编制;

  ·该指数的编制方法透明且客观,具有可复制性,而且指数周转率较低;

  ·该指数遵循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容易被全球投资者广泛接受;

  ·该指数在以往4年中的总体波动性较其他备选指数低,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

  如果市场有其他更适合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可以通过适当程序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主动型的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偏上的品种。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一次,最多为六次,每次收益分配时,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时可分配收益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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