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规严控基金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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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3:36 每日经济新闻 | |||||||||
祁和忠 日前,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各大商业银行除做好基金资产的安全保管外,还须承担起基金资产投资运作过程中的合规性监督与审查等工作。
据统计,目前共有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等9家银行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累计托管资产超过5000亿元。去年,各托管行累计获得6亿多元的托管费收入,今年托管费收入将超过7亿元。 按照证监会新的规定,各托管行在收取基金巨额托管费的同时,除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外,应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契约相关约定进行监督,具体包括投资风格(如主要投资于大盘股票、基础行业股票、可转债或跟踪指数)或证券选择标准等,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托管行还将对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单一投资类别比例限制、融资限制、股票申购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等进行监督。另外,新托管协议特别强化了对基金关联交易的监控,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托管行还将监督基金参与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行为,以及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